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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留学生在安省提名工作附录部分详解—安省雇主工作邀请类系列译文(七) | Jooyee 聚译网

国际留学生在安省提名工作附录部分详解—安省雇主工作邀请类系列译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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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录入时间: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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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寄语:
本文就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的具体内容以连载6篇文章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今天这部分附录部分十分重要,所有细节重点都一一罗列!

*聚译网逐字逐句翻译,绝无不实或夸大原文内容,值得您的信赖!*

——翻译自安大略省移民官网

附录1:词汇

 

积极业务:已经产生三年或三年以上收益的业务。

申请人:在安大略移民提名计划雇主工作邀请类项下提交申请的人员。

申请:包括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表格、证明文件和雇主表格部分信息在内的整个申请。

安大略省业务:在安大略省的无预期截止日期的固定营业场所,且负有缴纳利润税的义务。基于项目的/季节性业务不符合资格。

雇主:如果安大略移民提名计划批准该申请的话,则雇主即雇用该申请人的人员。

最低工资水平:可在加拿大政府工作库中通过选择职业搜索:工资找到关于不同职位工资水平的信息。工作库将“最低工资”称作“低工资”。

GTA:大多伦多地区(包括多伦多市、杜兰区、哈尔顿区、约克区和皮尔区)。

最近财政年度的总收益:就评估工作类申请而言,收益是指公司/组织的资产流入,不包括HST和GST。

意向职业:雇主招聘申请人从事长期全职工作的职位。

国际留学生:安大略移民提名计划中工作邀请类--持有工作邀请的国际留学生项下的申请人。

劳动合法性:雇主必须符合省级和国家劳动法、法案和法规。

国家职业分类(NOC): 加拿大职业信息权威资源,用于了解整个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中可找到的工作。

国家职业分类(NOC)是加拿大劳动力市场所有职业的列表。该分类表依据技能类型和技术水平来描述每项工作。NOC用于收集和整理工作统计,并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也可作为一些移民要求的依据。

国家职业分类(NOC)技能类型0:管理工作(例如:计算机和IT经理、财务经理、工程经理等)。

国家职业分类(NOC)技术水平A:要求具有大学学位的专业工作(例如:医生、牙医、建筑师等)。

国家职业分类(NOC)技术水平B:要求具有学院文凭或参加学徒培训的技术工作或技术劳工(例如:厨师、电工、水管工等)。

 

长期全职职位:

长期全职职位无预期结束日期,在12个月周期中至少工作1,560小时,每周至少30个小时。

以下工作不属于长期全职职位,即使它们要求在12个月内工作1,560小时:

· 季节性或兼职职位,不考虑其工作时数;

· 订约人或派遣职位;以及

· 那些不要求申请人在公司工作的职位,比如在家工作的职位,或者在虚拟场所工作的职位,以及通过通信方式工作的职位。

 

受限职业:设定自己的执业标准的职业。如果您想要从事受限职业并使用受限职称,您必须拥有执照或证书,或者在所属职业的监管机构注册。某些职业在某些省份或地区受限,但是在另一些地区不受限。

附录2:查找NOC职位代码

如需查找您过去工作履历或您所获得职位的NOC代码,请访问加拿大职业信息权威资源-国家职业分类(NOC)2016年网站。(说明如下)

如果您是一名海外营养师和/或获得了在多伦多地区担任营养师职位的工作邀请,请遵循以下步骤查找NOC代码:

 

第1步:登录 NOC网站并点击2016版。

 第2步:在快速搜索框输入您的职位名称选择最相关的结果。

 附录3:雇主工作邀请类 - 持有工作邀请的国际留学生的文件清单

 

 

附录4:附表

附件A到D:申请人的声明及授权

这部分提供了关于附件A到D的简明语言指南:声明,附件B:授权和收集通知、附件C:相关联邦立法,和附件D:授权相关代理人。

申请人必须阅读和理解附件A到D。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中没有表明,已阅读、理解和同意附件A到D的所有内容,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不能受理其申请。所有内容的简明语言注解如下所示;每一部分,附件内容均以粗体列出,并包含附件每个节录之后的简明语言注解。

 

附件A:声明

在这部分,您需要确认您理解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一旦同意该声明,表明您确认理解以下内容:

 

1. 此申请中提供的信息,包括所有证明文件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您的申请中的所有信息,包括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的所有信息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2. 我理解并同意,我未能提供完整的申请,包括所有必需的证明文件,可能导致该申请被拒。

 

提交不完整的申请和/或不完整的证明文件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OINP拒绝。

 

3. 我理解并同意,如果我的雇主不符合计划要求,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该“计划”)可能会拒绝我的申请。

如果您的雇主不符合计划要求,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确认此声明说明,如果您的雇主不满足该计划对雇主部分的要求,您理解您个人部分满足部分计划要求并不能保证您的申请能够成功。

4. 我理解并同意,该计划可能要求说明或提交与该申请有关的补充资料。

 

该计划会在您提交申请后与您联系,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更多文件,便于处理您的申请

 

5. 我理解并同意,如果我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提供要求的资料,该计划可能拒绝我的申请或撤销我的提名。

 

如果您提供虚假信息或没有提供所需资料,该计划可拒绝您的永久居留申请或撤回您的永久居留提名。

 

6. 我理解并同意,尽管该项目决定提名,但加拿大政府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S.C.2001, c.27全权负责批准和准予所有临时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申请。

 

加拿大联邦政府是能向您签发临时工作许可和/或在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唯一政府机构。

 

确认该声明也表明,您理解该计划对您的提名不保证您会获得加拿大政府签发的临时工作许可和/或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

 

7. 我同意,不会让公民和移民部(MCI)承担任何损害、伤害、费用、支出、利润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包括以任何方式与我参加该计划有关的间接、特殊或伴随性损害。

 

您同意,不让公民和移民部(MCI)承担由于您参加该计划以任何方式引起的负面后果,包括损害、损伤、费用、支出、利润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比如间接、特殊或伴随性损害。

 

8. 我理解并同意,即使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的申请,并且即使我满足所有申请资格标准,我也无权要求该计划接受或批准我的申请。我理解并同意,该计划全权负责接受或批准该申请的决定,并且提交此申请或即使满足计划标准并不能保证该申请被接受、批准或准予。

提交完整的申请并满足所有计划申请资格要求并不保证您的申请会被接受、受理或批准,并且接受或批准您的申请是该计划的独家决定。

 

9. 我理解并同意,MCI可随时改变该计划的任何部分,包括时间限制、提名类别、资格标准、按照类别分配提名以及证明文件要求,且无需通知。

 

MCI可以随时改变该计划,其中包括改变关于申请该计划的指南、资格标准、将被提名的申请人的类型和证明文件要求。

确认该声明也表明,您理解随时会发生这些变化,且无需通知。

 

附件B:授权和收集通知

 

I. 授权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个人信息

 

因为MCI负责管理该计划,所以下文所述授权允许MCI按照要求收集、使用、保存并披露与我参加该计划有关的个人信息。我理解,在下文授权中,“个人信息”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R.S.O. 1990 c.F.31中的个人信息含义相同

并包括无论是由我个人或我的代理人提供的该申请以及与MCI的后续通信中所含的个人信息。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确认您对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的。您需要确认认可以下内容:

 

您允许MCI为了受理您的申请和评估您是否有资格参与该计划,收集、使用、保留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您理解,“个人信息”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F.31中的个人信息含义相同。

 

您理解,这种认可适用于您提交的申请和与MCI任何未来的通信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无论是由您本人还是您的授权代理人提供的信息。

 

1. 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以及为了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 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门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其他部门为同样的目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为评估我的申请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此类其他部门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信息与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为了同样的目的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接收您的信息。

 

3. 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我的永久居留提名之目的,向在加拿大政府内部管理移民计划的官员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官员为同样的目的从MCI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加拿大政府内部的此类官员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我的永久居留提名之目的,向MCI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同样的目的从加拿大政府内部的此类官员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信息与安大略省政府内部的官员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为了同样的目的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为了MCI评估您的信息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那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4. 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此申请以及计划完整性之目的向任何加拿大执法机构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执法机构为评估我的申请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以及

授权MCI为同样的目的从此类执法机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以及计划的完整性之目的与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从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5. 同样的,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加拿大其他省和市级政府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其他政府为同样的目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此类其他政府为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此类其他政府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与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确认此声明也表明,您作为申请人授权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为了同样的目的授权MCI能从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6. 我授权MCI为了受理及评估此申请与此申请中提及的或向MCI另行提供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联系,并授权MCI为了此目的收集任何其他相关个人信息。我授权任何此类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为了上述目的向MCI提供此类核查或其他信息。

 

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您授权MCI与您提交的申请中或后续与MCI通信中提及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联系。

 

您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接收与您提交的申请有关的任何其他个人信息。

 

您授权您提交的申请中提及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提供与您提交的申请相关的个人信息验证以及与您提交的申请有关的其他个人信息。


II. 为了质量保证和计划评估之目的进行授权

我授权MCI使用我的申请中提供的个人信息来确定可能的提名如何满足该计划的目标,以及编写该计划相关统计信息并评估计划成果。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计划成果以及该计划的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我收到MCI的永久居留提名,我同意MCI可以在提名后最多五年内就我参与该计划的事宜与我联系。我理解,我需要参与该计划的后续评估,这些后续评估可能会在不同阶段发生(比如提名后八个月、或一年、三年和五年),并且这些后续评估将检验该提名是否以及如何满足该计划的政策目标。我也理解,如果我没有参加该评估,MCI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撤销我的永久居留提名。

 

如果提交该申请的结果是您被授予永久居留提名,则您授权MCI在提名后最多五年内与您联系。您理解,您需要在不同阶段(比如提名后八个月、或一年、三年和五年)参与该计划的后续评估,并且MCI将进行这些后续评估,旨在评估该提名是否满足该计划的政策目标。

 

您理解MCI能追究您不参加后续评估活动的责任,包括MCI可能会撤销您的永久居留提名。

 

III. 《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收集通知

 

MCI应遵守《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F.31 (“FIPPA”)。您的申请中收集的所有信息有助于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的良好实施。根据《公民和文化部法》R.S.O.1990,c授权实施该计划。M.18和根据《公民和文化部法》R.S.O.1990,cM.18和根据行政会议法R.S.O. 1990, c.E.25签署的加拿大-安大略关于省级计划协议授权实施该计划。MCI收集的与您的资料相关的任何个人信息都将用于确保该计划的良好实施,以及计划的完整性、评估和

统计目的。此申请中的“个人信息”与FIPPA中的术语有着相同的含义。有关收集的问题可联系FIPPA协调员、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安大略省多伦多大学路2楼,邮编:M7A 2R9,电话:1-866-214-6820。

 

承认本收集通知说明,您作为申请人理解MCI为评估您的申请以及为了确保计划的完整性,为了计划评估和统计之目的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告知收到该收集通知表明,您作为申请人理解MCI将根据利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 F.31(FIPPA)制定的指南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该收集通知还为您提供了向MCI的FIPPA协调员咨询问题(如有必要)的联系方式。

 

附件C:相关联邦立法

 

《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及条例》

与该申请及任何证明文件相关的任何虚假或不实陈述,包括隐瞒事实,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拒,撤销提名,并且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可能会因此被起诉。如果您的申请不完整,和/或您不同意交换或披露MCI可能认为在受理、评估您的申请和验证您的申请中的信息时需要交换或披露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则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确认您对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的认可。您需要确认认可以下内容:

 

您理解,在您提交的申请和任何证明文件中提供虚假或不实陈述,或隐瞒将对您的申请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会导致您的申请被拒,MCI对您的提名被撤销,以及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 (IRPA)提出的起诉。

在这一部分确认认可表明,您理解如果您的申请不完整,和/或您在MCI认为为受理、评估您的申请和验证您的申请中的信息需要分享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时拒绝授权MCI分享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则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1. 我理解,如果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某外国公民没有获得工作授权,根据该法,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仍聘用该外国公民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在根据IRPA某外国公民未获得工作授权的情况下仍雇用该外国公民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被发现犯有此种罪行的人一经定罪应处以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内监禁,或并处。

 

您理解,被发现犯有上述第(1)条所述罪行的人会受到以下判罚,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内监禁,或并处

 

2. 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某人故意、直接或间接对引发或可能引发施行该法时的失误的相关事宜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事实,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根据IRPA,故意对影响所提交申请结果的信息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某人故意劝告、劝诱、帮助或教唆或试图劝告、劝诱、帮助或教唆某人直接或间接对引发或可能引发施行该法时的失误的相关事宜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事实,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根据IRPA规定,故意帮助或影响某人或试图帮助或影响某人对影响所提交申请结果的信息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被发现犯有此种罪行的人一经定罪应处以100,000加元以下或五年内监禁,或两者并处,或经建议程序定罪后,应处以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内监禁,或两者并处。

 

您理解,被发现犯有第(3)条和第

(4)条所述罪行的人员被裁定犯有可公诉罪行,将处以最高

100,000加元或最多五年监禁,或两者并处,或经建议程序定罪后,将处以最高50,000加元或最多两年监禁,或两者并处。

 

3. 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在加拿大境外发生某行为或过失,根据该法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发生该行为或过失将受到惩罚,则根据该法此行为或过失是一种犯罪,并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审判或处罚。

您理解,根据IRPA规定,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外犯下的罪行被确定为犯罪,并且根据IRPA规定在加拿大境外犯下的这种罪行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审判和处罚。

 

附件D:授权相关代理人

 

为了任命或取消代理人,我授权并委派申请人代表我任命或取消。我理解,如果该申请人指定一名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我的代理人。我进一步授权该申请人代表我取消代理人的任命。我理解,如果该申请人取消一名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不再是我的代理人。

 

确认该声明表明,您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授权该申请人代表您任命或取消代理人。除此之外,确认该声明表明,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您理解,如果该申请人为提交申请任命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我的代理人。最后,确认该声明表明,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理解如果该申请人取消提交申请的代理人,则该代理人将不再被视为我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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