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房租?没那么容易!手把手教你写加租通知
Notice of Rent Increase - Residential Rental Units
卑诗省住宅租金上涨通知 - 住宅出租房屋 |
#RTB-7
表格说明:如果您登录B.C.省政府网站获取该表格,您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也可以打印下来,手动填写。如果手动填写表格,请使用黑色墨水打印清楚。如果您在电脑上完成该表格,只需根据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无法在您的电脑上保存已完成的表格。所以,完成表格后,在您关闭该文档或关闭该程序/电脑之前,请确认您已检查填写是否正确,并打印需要的份数。
业主使用该表格通知租客加租。业主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户。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照最后一页内容。
更多信息
请登录RTB网站:www.gov.bc.ca/landlordtenant
公共信息热线1-800-665-8779(免费) 大温哥华地区604-660-1020 维多利亚250-387-1602
住宅租赁办公室
住房和建筑标准办公室
#RTB-7(2011/03)
业主和租客须知
根据《加拿大卑诗省住宅租赁法(RTA)》给租客下达加租通知
• 业主每年只可对现有租客加租一次。业主与租客签订现有租金后12个月,或距上一次对该租客合法加租后12个月,业主才有权(再次)加租,即使该住宅转让给新的业主或租赁给新的租客,该规定依然有效。
• 业主必须在实行加租前3个整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租客。例如,如果该月首日租金到期,租客在1月的任何一天接到通知,即使是1月1日,在加租前都必须留出3个整月的时间。在上述例子中,这3个整月包括2月、3月和4月,所以应从5月1日开始加租。业主必须使用《住宅租赁法所》指定的《加租通知书》,且必须将该通知书送达租客手中。
• 如果业主及其代理人未按照《住宅租赁法》第3部分规定来收取加租,则构成违法行为。
• 如以邮寄(一种寄送方式)方式发出通知,则在寄出邮件后第五天视为已送达。
例如,在1月31日当天或之前亲自向租客送达加租通知,则该通知将于5月1日开始生效;如在1月26日当天或之前,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加租通知书,则从5月1日开始实行上调后的租金。
• 对于符合RTA第3部分规定的加租,租客不得申请纠纷调解来解决加租纠纷。
• 业主只可按照规定或仲裁员所裁定的方法计算得出的金额加租。如果租客认为加租幅度超出规定允许的范围,则租客可与住宅租赁办公室联系并寻求帮助。
• 如需了解关于房租上调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住宅租赁法》第3部分和住宅租赁法规第4部分。您也可以拨打24小时录音信息热线,或登陆卑诗省政府网站,了解住宅租赁办公室的联系方式,或获取更多信息(这些信息在网站第1页的底部)。
#RT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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