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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快速通道:技工类移民(六)附录部分 | Jooyee 聚译网

安省快速通道:技工类移民(六)附录部分

Application Guide: Ontario’s Express Entry Skilled Trades Stream

原文录入时间: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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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加拿大联邦经验类(CEC)标准

想要符合安大略省快速通道技工类资格,您必须满足加拿大经验类(CEC)的联邦资格要求。

 

我们建议您在准备提交申请时,查看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网站,以确保您获取了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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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工作履历

您必须在您申请前三年内在加拿大境内的NOC技术水平B职业中至少有12个月的全职(或等量兼职)累积付薪工作。您所获得的工作经验必须拥有适当授权。

 

注意在专上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学习期间的自雇就业和获得的工作经验(例如在带薪实习期)不符合CEC要求。只有当学徒期不是学术培训的一部分时,学徒经验才符合要求。

 

2.语言能力

如果您从事NOC B工作,您的英语或法语水平必须至少达到CLB 5等级。

 

注意:安大略省快速通道技工类规定,所有申请人无论何种职业英语或法语水平必须达到CLB 5级。

 

3.在魁北克以外地区居住

您必须计划在魁北克省以外地区居住和工作。

 

注意计划在安大略省以外地区居住会被视为与您计划在安大略省定居相矛盾,并会导致您向安大略省提交的申请被拒。如OINP和IRCC申请资格有冲突,在评估您的提名申请时以OINP的标准为准。

 

附录2:国家职业分类(NOC)中的合格职位

想要符合安大略省快速通道技工类资格,您必须在安大略省在次要类别633或主要类别72、73或82的下列一个NOC B职位中拥有至少12个月的工作经验。

 

·次要类别633:屠夫和面包师

 

 

·主要类别72:工业、电器、建筑行业

 

 

 

 

·主要类别73:维修和设备维护行业

 

 

·主要类别82:自然资源、农业和相关产业的监督员和技术人员

 

 

 

 

附录3: 查找您的NOC代码

如需查找您过去或现在工作职位的NOC代码,请访问加拿大职业信息权威资源-国家职业分类(NOC)2016年网站。

 

例如,如果您是工业电工,请遵循以下步骤查找NOC代码:

 

第1步:登录NOC网站并点击2016版。

第2步:在快速搜索框输入您的职位名称。选择最相关的结果。

 

第3步:查看并确保该职位的总体描述、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与您所获得的职位的责任和资格要求相匹配,而不仅仅是职位名称匹配。选择最能准确反映您的职位的NOC代码。

 

  1. 例如:选择:工业电工——NOC 代码7242

 

附录4:语言测试分数对照表

 

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指标项目(思培)2014普通能力测试—测试分数对照表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等级

10

10

10

10

10

9

9

9

9

9

8

8

8

8

8

7

7

7

7

7

6

6

6

6

6

5

5

5

5

5

4

4

4

4

4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雅思)普通培训类测试—测试分数对照表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等级

10

8.5

8.0

7.5

7.5

9

8.0

7.0

7.0

7.0

8

7.5

6.5

6.5

6.5

7

6.0

6.0

6.0

6.0

6

5.5

5.0

5.5

5.5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雅思)普通培训类测试—测试分数对照表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等级

5

5.0

4.0

5.0

5.0

4

4.5

3.5

4.0

4.0

法语水平测试(TEF)—测试分数对照表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等级

10

263-277

316-333

393-415

393-415

9

248-262

298-315

371-392

371-392

8

233-247

280-297

349-370

349-370

7

207-232

249-279

310-348

310-348

6

181-206

217-248

271-309

271-309

5

151-180

181-216

226-270

226-270

4

121-150

145-180

181-225

181-225

 

附录5:安大略省快速通道技工类文件核对清单

 

 

证明文件

 

已提交的

A. 您的证明文件

 

1.安大略省出具的意向通知(强制性的)

安大略省通过您的IRCC在线账户发送的意向通知(NOI)书。

 

注意:请确保您获得了向您的账户发送NOI的日期。

2.身份证明文件(强制性的)

 

2.1 照片(强制性的)

您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尺寸:照片的最后帧面尺寸必须至少是35mmX45mm(1又3/8英寸 x 1又3/4英寸),300dpi或413 像素 x 531 像素或更大,显示整个头部正面,面部必须位于照片中央,且包括肩膀上部。
  2. 从下巴到头顶的头部尺寸必须在31mm到36mm之间(1又1/4英寸或1又7/16英寸)。
  3. 照片背景必须是白色。
  4. 使用您的姓名保存该文件,比如,“约翰史密斯护照照片.jpg”。

 

注意:不清晰或低质量的照片均不合格。

2.2  护照(强制性的)

您的整个护照的复印件。

  1. 您的护照复印件必须包括您的个人信息页、所有空白页、临时居民签证、入境章、和/或任何其他移民章的所有清晰复印件。
  2. 护照必须在提交提名申请前至少两年内有效。如果您的护照有效期不足两年,请附上您之前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

 

 

 

证明文件

 

已提交的

  1. 您的护照有效期必须至少是两年。如果您无法在申请该计划之前更新护照,您必须利用当前护照申请,并解释不能在申请时更新护照的理由。

 

2.3 您的家庭成员护照(如适用)

护照中每位依亲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4 出生证明(强制性的)

如果不能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则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合格的公民证件(比如,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为什么不能提供出生证明的信函)。

3.IRCC或CBSA签发的身份证明(强制性的)由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签发的所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文件中可包括工作许可、学习许可、临时居民签证、和/或任何其他加拿大移民文件。

 

注意:请确保您附上了当前工作许可。

4.语言测试(强制性)

您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测试结果复印件: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一般培训类测试)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指标项目(CELPIP)(一般测试)法语水平考试(TEF)。

 

您在提交申请时,您的 TEF、IELTS或CELPIP语言测试结果不能够超过24个月,以确保受理永久居留时,您的结果仍然有效。

 

注意:请确保您复印/扫描的是您的整页测试结果,不会截掉部分内容。

5.工作经历(强制性的)

 

5.1 简历(强制性的)

说明您的工作经验的当前简历复印件。

 

 

 

 

证明文件

 

已提交的

5.2 加拿大税务局报表(强制性的)

您的申请中说明的所有工作周期的加拿大税务局T4报酬支付报表评税通知书(NOA)报表的副本,用来证明截止收到意向通知之日,您在过去两年内在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中至少有12个月的工作经验。

 

注意:请确保您填写了您的社会保障号码。

  1. 就业推荐信(强制性的)

您的申请中说明的所有工作周期的就业推荐信的副本,用来证明截止收到意向通知之日,您在过去两年内在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中至少有12个月的工作经验。

推荐信必须:

  1. 以公司信笺纸打印,
  2. 注明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件和网址,
  3. 注明负责人/主管并附上他/她的签名,
  4. 说明您的工作期限和您的职位,
  5. 列出在每个职位工作期间您的职责和责任以及每个职位工作的时间(如适用),和
  6. 注明您的总年薪加上福利,每周工作小时数和休假时间。

5.4 劳务合同(强制性的)

您的申请中说明的所有工作周期的劳务合同的副本,用来证明截止收到意向通知之日,您在过去两年内在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中至少有12个月工作经验。

5.5 工资证明(强制性的)

您的申请中说明的所有工作周期的工资证明,用来证明截止收到意向通知之日,您在过去两年内在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中至少有12个月工作经验。证明可包括以下复印件:

  1. 工资单、工资支票或工资表、
  2. 显示工资存款的银行对账单、
  3. 所得税文件,或
  4. 雇主的信,解释为什么不能提供此证明。

 

 

 

 

 

证明文件

 

已提交的

 

注意:建议您您提供每份工作起始和终止月份的证明。

5.6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如适用)您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来证明您的工作经验,比如劳务合同和/或工资单。

6.行业认证(强制性,如适用)

如果您正在从事或已经从事了安大略省受限职业,请提供安大略省职业协会颁发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1. 定居资金(强制性)

您提交申请之日前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 银行对账单应包括您的姓名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姓名、账号、交易/金融机构号码、账户余额和货币。
  2. 如果您提供以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名字开立的银行对账单,您必须附上金融机构和/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出具的信函,表明您可以使用这些资金。
  3. 如果您的银行对账单不能证明个人账户固定/最终余额可以满足或超过低收入线(LICO),您可以附上定期存款、股票、互惠基金、投资、和/或退休金证明,以及这些资金可以立即以什么价值偿付和这些资金没有任何债务或金融负债的确认书。

 

以及,如适用:

如果您想证明工作收入能够满足安顿资金要求,请提供正在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工作或持有安大略省合格NOC B职位有效工作邀请的证据(请注意,您必须能够在安大略省合法工作)。

 

如果您想证明正在安大略省工作或拥有有效工作邀请,您必须提供雇主签署的印有公司抬头的原始工作邀请的复印件,该信函中说明了职位头衔、职责、工资和工作起始日期,并且该工作是合格的NOC B职位。

 

 

 

 

证明文件

 

已提交的

8.打算在安大略省居住(如适用)

如适用,提供关于您与安大略省已建立联系的其他信息,和/或证明您打算在安大略省居住的更多文件。

9.其他(如适用)

先前提供的申请证明文件中没有包含的任何其他文件。

 

附录6:附表

 

附件A到D:申请人的声明及授权

 

这部分提供了关于附表A到D的简明语言指南:附表A:声明、附件B:授权和收集通知、附表C:相关联邦立法,和附表D:授权相关代理人。

 

申请人必须阅读和理解附表A到D。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中没有表明,已阅读、理解和同意附表A到D的所有内容,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不能受理其申请。所有内容的简明语言注解如下所示;每一部分,附表内容均以粗体列出,并包含附表每个节录之后的简明语言注解。

 

附表A:声明

 

在这部分,您需要确认您理解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同意该声明即表明您确认理解以下内容:

 

1.此申请中提供的信息,包括所有证明文件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您的申请中的所有信息,包括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的所有信息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2.我理解并同意,如果我未能提供完整的申请(包括所有必需的证明文件),可能导致该申请被拒。

 

提交不完整的申请和/或不完整的证明文件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OINP拒绝。

 

3.我理解并同意,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该“计划”)可能要求说明或提交与该申请有关的补充资料。

 

该计划会在您提交申请后与您联系,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更多文件,便于处理您的申请。

 

4.我理解并同意,如果我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提供要求的资料,该计划可能拒绝我的申请或撤销我的提名。

 

如果您提供虚假信息或没有提供所需资料,该计划可拒绝您的永久居留申请或撤回您的永久居留提名。

 

5.我理解并同意,尽管该项目负责决定提名,但加拿大政府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S.C.2001, c.27全权负责批准和准予所有临时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申请。

 

加拿大联邦政府是能向您签发临时工作许可和/或在加拿大永久居留证的唯一政府机构。

 

确认该声明也表明,您理解该计划对您的提名不保证您会获得加拿大政府签发的临时工作许可和/或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证。

 

6.我同意,不会让公民和移民部(MCI)承担任何损害、伤害、费用、支出、利润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包括以任何方式与我参加该计划有关的间接、特殊或伴随性损害。

 

您同意,不让公民和移民部(MCI)承担由于您参加该计划以任何方式引起的负面后果,包括损害、损伤、费用、支出、利润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比如间接、特殊或伴随性损害。

 

7.我理解并同意,即使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的申请,并且即使我满足所有申请资格标准,我也无权要求该计划接受或批准我的申请。我理解并同意,该计划全权负责接受或批准该申请的决定,并且提交此申请或即使满足计划标准并不能保证该申请被接受、批准或准予。

 

提交完整的申请并满足所有计划申请资格要求并不保证您的申请会被接受、受理或批准,并且接受或批准您的申请是该计划单独决定。

 

8.我理解并同意,MCI可随时改变该计划的任何部分,包括时间限制、提名类别、资格标准、

 

按照类别分配提名以及证明文件要求,且无需通知。

 

MCI可以随时改变该计划,其中包括改变关于申请该计划的指南、资格标准、将被提名的申请人的类型和证明文件要求。

 

确认该声明也表明,您理解随时会发生这些变化,且无需通知。

 

附表B:授权和收集通知

 

I.授权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个人信息

 

因为MCI负责管理该计划,所以下文所述授权允许MCI按照要求收集、使用、保存并披露与我参加该计划有关的个人信息。我理解,在下文授权中,“个人信息”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R.S.O. 1990 c.F.31中的个人信息含义相同,

并包括无论是由我个人或我的代理人提供的该申请以及与MCI的后续通信中所含的个人信息。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确认您对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的。通过确认此类认可,您确认以下内容:

 

您允许MCI为了受理您的申请和评估您是否有资格参与该计划,收集、使用、保留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您理解,“个人信息”与《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F.31中的个人信息含义相同。

 

您理解,这种授权适用于您提交的申请和与MCI任何未来的通信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无论是由您本人还是您的授权代理人提供的信息。

 

1.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以及为了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门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其他部门为同样的目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为评估我的申请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此类其他部门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信息与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为了同样的目的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安大略省其他政府部门接收您的信息。

 

3.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我的永久居留提名之目的,向在加拿大政府内部管理移民计划的官员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官员为同样的目的从MCI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加拿大政府内部的此类官员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以及为了我的永久居留提名之目的,向MCI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同样的目的从加拿大政府内部的此类官员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信息与安大略省政府内部的官员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为了同样的目的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为了MCI评估您的信息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声明还包括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安大略省政府负责移民计划的官员那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4.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此申请以及计划完整性之目的向任何加拿大执法机构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执法机构为评估我的申请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授权MCI为同样的目的从此类执法机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以及计划的完整性之目的与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同样的目的从所有加拿大执法机构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5.同样的,我授权MCI为了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加拿大其他省和市级政府披露我的的个人信息,并授权此类其他政府为同样的目的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同样的,我授权此类其他政府为评估我的申请之目的向MCI披露我的个人信息,并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从此类其他政府收集我的个人信息。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您的申请与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确认此声明也表明,您作为申请人授权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与MCI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为了同样的目的授权MCI能从其他加拿大省和市级政府接收您的个人信息。

 

6.我授权MCI为了受理及评估此申请与此申请中提及的或向MCI另行提供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联系,并授权MCI为了此目的收集任何其他相关个人信息。我授权任何此类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为了上述目的向MCI提供此类核查或其他信息。

 

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您授权MCI与您提交的申请中或后续与MCI通信中提及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联系。

 

您授权MCI为了同样的目的接收与您提交的申请有关的任何其他个人信息。

 

您授权您提交的申请中提及的任何个人、教学机构或企业为了MCI评估您的申请,提供与您提交的申请相关的个人信息验证以及与您提交的申请有关的其他个人信息。

 

II.为了质量保证和计划评估之目的进行授权

 

我授权MCI使用提供的有关该申请的个人信息,来确定可能的提名如何满足该计划的目标,以及如何编写该计划相关统计信息并评估计划成果。

 

您授权MCI为了评估计划成果以及该计划的统计和计划评估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我收到MCI的永久居留提名,我同意MCI可以在提名后最多五年内就我参与该计划的事宜与我联系。我理解,我需要参与该计划的后续评估,这些后续评估可能会在不同阶段发生(比如提名后八个月、或一年、三年和五年),并且这些后续评估将检验该提名是否以及如何满足该计划的政策目标。我也理解,如果我没有参加该评估,MCI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撤销我的永久居留提名。

 

如果提交该申请后您获得永久居留提名,则您授权MCI在提名后最多五年内与您联系。

 

您理解,您需要在不同阶段(比如提名后八个月、或一年、三年和五年)参与该计划的后续评估,并且MCI将进行这些后续评估,旨在评估该提名是否满足该计划的政策目标。

 

您理解MCI能追究您不参加后续评估活动的责任,包括MCI可能会撤销您的永久居留提名。

 

  1. 《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收集通知

 

MCI应遵守《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F.31 (“FIPPA”)。您的申请中收集的所有信息有助于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的良好实施。根据《公民和文化部法》R.S.O.1990,c授权实施该计划。M.18和根据《公民和文化部法》R.S.O.1990,cM.18和根据行政会议法R.S.O. 1990, c.E.25签署的加拿大-安大略关于省级计划协议授权实施该计划。MCI收集的与该申请相关的任何个人信息都将用于确保该计划的良好实施,以及计划的完整性、评估和

 

统计之目的,包括评估永久居留提名申请。此申请中的“个人信息”与FIPPA中的术语有着相同的含义。有关收集的问题可联系FIPPA协调员、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安大略省多伦多大学路2楼,邮编:M7A 2R9,电话:1-866-214-6820。

 

承认本收集通知说明,您作为申请人理解MCI为评估您的申请以及为了确保计划的完整性,为了计划评估和统计之目的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告知收到该收集通知表明,您作为申请人理解MCI将根据利用《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R.S.O. 1990, c. F.31(FIPPA)制定的指南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该收集通知还为您提供了向MCI的FIPPA协调员咨询问题(如有必要)的联系方式。

 

附表C:相关联邦立法

 

《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及条例》

 

与该申请及任何证明文件相关的任何虚假或不实陈述,包括隐瞒事实,可能导致您的申请被拒,撤销提名,并且可能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对此进行起诉。如果您的申请不完整,和/或您不同意交换或披露MCI可能认为在受理、评估您的申请和验证您的申请中的信息时需要交换或披露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则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在这一部分,您需要确认您对各种计划政策及流程的。通过确认此类认可,您确认以下内容:

 

您理解,在您提交的申请和任何证明文件中提供虚假或不实陈述,或隐瞒将对您的申请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会导致您的申请被拒,MCI撤销对您的提名,以及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 (IRPA)提出起诉。

在这一部分确认授权表明,您理解如果您的申请不完整,和/或您在MCI认为为受理、评估您的申请和验证您的申请中的信息需要分享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时拒绝授权MCI分享和接收您的个人信息,则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1.我理解,如果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某外国公民没有获得工作授权,根据该法,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仍聘用该外国公民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根据IRPA,在某外国公民未获得工作授权的情况下,仍雇用该外国公民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犯有此种罪行的人一经定罪应处以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以下监禁,或并处。

 

您理解,犯有上述第(1)条所述罪行的人一经定罪会受到以下判罚,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以下监禁,或并处。

 

2.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某人故意、直接或间接对引发或可能引发施行该法时出现失误的相关事宜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事实,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根据IRPA,故意对影响所提交申请结果的信息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某人故意劝告、劝诱、帮助或教唆或试图劝告、劝诱、帮助或教唆某人直接或间接对引发或可能引发施行该法时出现失误的相关事宜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事实,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理解,根据IRPA规定,故意帮助或影响某人或试图帮助或影响某人对影响所提交申请结果的信息进行不实陈述或隐瞒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理解,犯有此种罪行的人一经定罪应处以100,000加元以下或五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或经简易程序定罪后,应处以50,000加元以下或两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

 

您理解,犯有第(3)条和第

(4)条所述罪行的人员被裁定犯有可公诉罪行,将处以最高

100,000加元或最多五年监禁,或两者并处,或经建议程序定罪后,将处以最高50,000加元或最多两年监禁,或两者并处。

 

  1. 我理解,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根据该法将在加拿大境内犯下的会受到惩罚的行为或过失定为罪行,

 

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外犯下,也是一种犯罪,并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审判或处罚。

 

您理解,根据IRPA规定,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外犯下的罪行被确定为犯罪,并且根据IRPA规定,在加拿大境外犯下的这种罪行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审判和处罚。

 

附表D:授权相关代理人

 

为了任命或取消代理人,我授权并委派申请人代表我任命或取消。我理解,如果该申请人指定一名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我的代理人。我进一步授权该申请人代表我取消代理人的任命。我理解,如果该申请人取消一名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不再是我的代理人。

 

确认该声明表明,您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授权该申请人代表您任命或取消代理人。除此之外,确认该声明表明,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您理解,如果该申请人为提交申请任命代理人,则该代理人被视为您的代理人。最后,确认该声明表明,作为申请人的随行配偶或年满16岁及以上的依亲子女,您理解如果该申请人取消提交申请的代理人,则该代理人将不再被视为您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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