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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yee | 移民安省:快速通道人力资本优先类(二)资格标准

移民安省:快速通道人力资本优先类(二)资格标准

Application Guide: Ontario’s Express Entry Human Capital Priorities Stream - Ontario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

Translation presented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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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Publication Date: 2017-6-13
Views: 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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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按语:

安省省提名快速通道下人力资本优先流(Human Capital Priorities Stream),要求申请人首先要满足FSW或CEC的要求(FST暂时不适用),并且成功注册EE,并且是在2015年6月1日以后进入池子。如果申请人在EE中的分数达到400分,语言CLB7以上,且职业属于NOC 0、A、B类别,意向居住省份选的安省或者所有省(All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则安省移民局将会在EE中向申请人发出邀请。申请人在接到邀请后有45天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安省移民局收到材料并审批后将在EE系统发出省提名给该申请人,申请人确认后便可获得600分加分。申请人有30天的时间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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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资格标准

 

2.1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OINP)标准

 

想要符合申请安大略省快速通道人力资本优先类资格,您必须满足2.1.1到2.1.6节中列出的省级要求。请参见附录5中的文件核对清单,获得您必须与申请表一同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列表,以证明您符合计划标准。

 

2.1.1工作经验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符合最低工作经验要求。请确保您提供了证明文件(参见附录5),以证明您拥有在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快速通道档案中标明的国家职业分类(NOC)代码的工作经验。您申请表中的NOC代码应该与您档案中最初的NOC代码相同。如果您申请表中提供的NOC代码与您快速通道档案中的代码不一致,我们将会根据您快速通道档案中的NOC代码对您进行评估。

 

请参见附录2,了解如何查找您的NOC代码的信息。

 

注意:您通过IRCC在线账户收到安大略省意向通知(NOI)后获得的任何工作经验将不会计入到规定的最低12个月工作经验中。截止您收到NOI之日,您必须累积了至少12个月的工作经验,这样您才能够符合人力资本优先类资格。

 

联邦技术移民计划(FSWP)

 

如果您选择根据FSWP标准进行评估,您必须能够证明您的工作经验符合下列要求:

  • 工作经验是连续的,并且时间至少为一年
    • 注意:必须获得了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在较短的时间内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不能够弥补总经验期限不足的情况。
  • 所从事的工作为全职(每周至少30小时,共12个月=1,560小时)或者等同的兼职工作经验(每周至少15小时,共24个月,或同时从事多份工作,每周30小时,共12个月=1,560小时),
  • 从事的是有偿工作(志愿者工作和无偿实习不计算在内),
  • 工作经验为国家职业分类(NOC)中的技术类别0或技能水平A或B,
  • 至少有一年的工作经验为相同的NOC职位,以及
  • 工作经验是您收到安大略省意向通知之日起过去5年内获得的。

 

注意:您的连续全职或兼职工作经验可能包括相同或不同雇主单位的多份连续工作(其中没有时间间隔),前提是您至少有一年的工作经验是在相同的NOC职位中获得的,并且您在快速通道档案中将该职位作为您的主要NOC。

 

根据FSWP标准,您的工作经验可能是在加拿大或海外获得的符合FSWP标准工作经验。

 

加拿大经验类(CEC)

 

如果您选择根据CEC标准进行评估,您必须能够证明您的工作经验符合下列要求:

 

  • 工作经验是累积的连续的,并且时间至少为一年
    • 注意:必须获得了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在较短的时间内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不能够弥补总经验期限不足的情况。
  • 工作经验是在加拿大获得的,
  • 所从事的工作为全职(每周至少30小时,共12个月=1,560小时)或者等同的经兼职工作验(每周至少15小时,共24个月,或同时从事多份工作,每周30小时,共12个月=1,560小时),
  • 从事的是有偿工作(志愿者工作和无偿实习不计算在内),
 
  • 工作经验为国家职业分类(NOC)职工的技术类别0或技能水平A或B,并且
  • 工作经验是您收到安大略省意向通知之日起过去3年内获得的。

 

注意:在专上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学习期间获得的有偿工作经验(例如在带薪实习期)和自雇就业不符合CEC要求。

 

2.1.2教育

 

所有申请人必须拥有加拿大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如果您在加拿大境外完成学业,您必须获得指定机构出具的教育认证评估(ECA)报告,表明您的国外教育等同于加拿大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您在提交申请时,获得ECA报告的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OINP只会接受IRCC指定的下列任一机构出具的ECA报告:

 

 

注意:完成ECA申请后,您必须授权该组织将您的ECA结果共享给OINP。参见附录4,获得更多说明。未授权OINP获取您的ECA结果,将导致延迟受理您的申请。

 

有关ECA要求的更多信息,请访问IRCC网站

 

2.1.3语言能力

 

所有申请人在一项语言测试中,所有语言能力(读、写、听和说)都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英语或法语7级或以上。

 

语言能力的合格测试包括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只参加一般培训类测试)或者英语测试——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

 

指标项目(CELPIP)(只参加一般测试)和法语测试——法语水平考试(TEF)。

 

您在提交申请时,您的语言测试结果不能够超过24个月以确保受理永久居留时,您的结果仍然有效。

您的每项语言能力都必须至少获得下列最低分数:

 

能力

雅思

思培

法语水平考试

6.0

7

249-279

6.0

7

207-232

6.0

7

310-348

6.0

7

310-348

 

2.1.4安顿资金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和/或收入来支付他们自己及其依亲家属的定居费用。

 

资金必须是可供支配的,可随时转换为可兑换的货币。“可供支配”指的是您的资金很容易获取,并且无债务或其他金融负债。您必须能够使用这笔钱支付您以及您的依亲家属的生活费用,无论他们是否陪同您进入安大略省。

 

最低资金金额由家庭最低收入标准(LICO)和您的家庭人口数决定。您的家庭人口数包括您及您的依亲亲属,这包括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您未满19岁的子女及其子女,无论他们是否陪您进入安大略省。

 

想要确定您的家庭人口数需要的定居资金,请查看IRCC网站上的LICO图。LICO金额每年都会更新。

 

注意: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数发生变化(例如由于结婚、孩子出生、死亡、离婚等),您必须通知OINP。参见

  1. 有关个人信息变更的部分。

 

自您提交申请之日起一直到您的申请获得结果,您必须拥有所要求的最低资金金额。

 

想要证明您符合安顿资金要求,您必须提交您最近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他们的银行对账单,包括那些在安大略省持续领取就业收入的人员。

 
  • 银行对账单必须包括您的姓名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姓名、账号、交易号码/金融机构代号、账户余额和货币。
  • 银行对账单也必须证明个人账户信用/最终余额满足或超过LICO,除非您提交证明您的资金状况的其他文件。
  •  

注意:如果您提供以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名字开立的银行对账单,您必须附上金融机构和/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出具的信函,表明您可以使用这些资金。

 

如果您银行对账单上的账户余额不满足或不超过LICO,您可能需要提供定期存款、股票、共同基金、投资额和/或养老金,以证明您拥有所要求的资金。然而,您必须证明这些资金将会立即被偿付,并说明偿付价格以及它们是无债务或金融负债的。

 

请注意:您所有的资金必须立即可用,并且可转换成可兑换的货币,以便将这些资金计入所要求的安顿资金。

 

或者,如果您未持有最低资金额,您也可以申请在安大略省持续领取就业收入或收到安大略省的有效工作邀请函来安顿资金要求。想要符合资格要求,您当前必须居住在安大略省,并且能够合法地在加拿大工作。您需要提供在安大略省就业的证明或工作邀请函,以证明您的工资状况。

 

注意:OINP在受理您的申请时,可能会随时要求提供其他资金证明(即最新的银行对账单)。

 

2.1.5在安大略居住的意向

 

所有申请人必须打算居住在安大略省。

 

您需要列出您在安大略省建立的关系。与安大略省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当前和/或之前在安大略省的就业情况、
  • 通过申请/面试获得的安大略省的工作邀请函或工作、
  • 在安大略省接受的教育、
  • 在安大略省从事的志愿工作、
  • 在安大略省居住的租赁协议或产权归属、
  • 专业网络和社交关系、
  • 家庭关系、
  • 社会联系或个人关系和/或
  • 之前曾访问安大略省。
 

2.1.6综合排名系统(CRS)评分

 

所有申请人在IRCC快速通道系统综合评分系统(CRS)中必须至少获得400分。在安大略省提名处理阶段和联邦永久居留申请处理阶段,您的分数必须保持400分或以上。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您CRS分数降到400分以下,您有责任将此情况告知OINP。请参见5.4节,以了解更多信息。

 

2.2 联邦技术移民计划(FSWP)标准

 

如果您选择根据FSWP标准进行评估,您在六个选择因素中的得分不应低于67分。67分是FSWP的最低分数要求。

 

有关FSWP标准的更多信息,请参见附录1。我们建议您在准备提交申请时查看IRCC网站,以确保您获取了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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