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0003指南-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未成年人(18岁以下)
Guide CIT 0003 - Application for Canadian Citizenship - Minors (under 18 years of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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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0003指南 - 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 - 未成年人(18以下)
【小编按语:对于初来乍到的朋友们来说,申请入籍真是又难又烦的一档事。找个移民顾问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找到没持牌的花上大把银子就算了,到时候还冒着被遣送回国的危险那可不就前功尽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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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专为18岁以下申请人设计的,下星期将贴出18岁以上成年人的申请指南哦!赶快关注我,不要错过任何新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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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概述
- 申请前须知
- 第 1 步收集文件
- 第 2 步完成申请
- 第 3 步付费
- 第 4 步邮寄申请
- 下一步是什么?
- 需要帮助吗?
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欲了解法律信息,请参阅《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和《条例》或《公民法》和《条例》(根据适用情况选择)。
如有要求,本指南可以提供其他格式的文档。
概述
申请文件包
本申请文件包含有:
- 指南,和
- 您需要填写的表格。
本指南:
- 包括提交申请前须知,以及
- 说明如何填写表格和收集证明文件。
填写每份适用表格之前,请先通读本指南。
表格中设置的问题有助于您所提交的申请的处理。
本指南中使用的符号
本指南使用以下符号来提醒您注意重要须知:
为使申请得到处理,您必须做的事情。
为避免处理延迟或其他问题,您需要了解的重要须知。
从哪里可以获得更多信息。
注意:有助于您申请的小贴士。
申请前须知
该申请适用于哪些人?
您可以使用该指南为您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公民身份。填写申请表格之前,请阅读以下说明。说明中包括重要须知。
未成年子女必须:
- 申请时未满18岁;
- 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 至少父母亲有一方(包括养父母)是加拿大公民,或父母亲有一方与孩子同时成为加拿大公民(以家庭方式申请)。
未成年子女不得:
- 违反《公民法》中的任一禁令(参见申请表格CIT 0003第11部分);和/或
- 尚未达到与永久居民身份有关的移民条件;和/或
- 受离境令(加拿大官方要求离开加拿大)管制。
注意:监护人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提交申请,前提是该子女父母亲有一方是加拿大公民。
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还有哪些其他要求?
如果您的孩子提交申请时是14-17岁之间,他们必须:
- 掌握加拿大的一种官方语言;
- 能够理解并使用基本的英语或法语进行交流。
注意:您在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您子女的语言能力证明。
- 能够以英语或法语证实,充分了解:
- 加拿大历史,
- 地理,
- 政府,和
-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您的子女需要参加书面和/或口头公民知识考试。
重要须知:如果申请子女成为加拿大公民,他或她可能失去现有国籍或公民身份。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您的子女国籍所在国家的大使馆、高级专员公署或领事馆。
如为成年人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您必须填写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成年人(CIT 0002)。
你的子女是否已经是加拿大公民?
通常,如果在2009年4月17日以前出生,且其父母亲一方为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则该子女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在2009年4月17日当日或之后出生,且其父母亲一方为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只有该子女为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第一代,其出生时才是加拿大公民;也就是说,该子女出生时,他们的加拿大父母:
- 在加拿大境内出生,或
- 通过移民成为加拿大公民(成为永久居民)并被授予公民身份(也称作“入籍”)。
如果您的子女是加拿大公民,使用申请加拿大公民证第3部分(CIT 0001)。
您的子女是否是收养的?
被收养人士的公民身份申请流程
加拿大公民法允许被加拿大公民收养的人士直接申请公民身份,无需先申请永久居留权(入籍收养流程)。进入该流程的前提是,加拿大养父母必须在加拿大境内出生或在收养发生前已经入籍加拿大(作为永久居民登录加拿大之后成为加拿大公民)
如果子女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由出生在加拿大境内或收养该子女之前已入籍加拿大的公民在加拿大境外收养,您可以通过被收养人士公民身份的常规授予(该申请)或直接授予来申请公民身份。
下表列出了两种申请方式必须满足的要求。
要求 |
第5.1条-未成年人项下被收养子女公民身份的授予 |
第5(2)条(入籍)-未成年人项下公民身份的授予 |
---|---|---|
成为永久居民,并且已达到与永久居民身份有关的任何条件。 |
否 |
是 |
宣誓成为加拿大公民 |
否 |
14岁及以上 |
背景核查(安全、犯罪及移民) |
否 |
是 |
知识(考试)和语言水平评估 |
否 |
14岁及以上 |
这个表格根据两种申请形式,比较了两种流程在将加拿大公民身份传给后代这一能力上的不同。
后代 |
第5.1条-未成年人项下被收养子女公民身份的授予 |
第5(2)条(入籍)-未成年人项下公民身份的授予 |
---|---|---|
将公民身份传给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未来子女的能力 |
否 |
是 |
通过入籍收养流程帮助在外国出生的被收养子女成为加拿大公民的能力 |
否 |
是 |
第 1 步收集文件
需要哪些文件?
下表列出了需要与您的子女申请同时递交的文件。参阅文件核对表(CIT 0008)(PDF,320.90 KB),帮您收集必要的文件。
注意:如果任何所需文件缺失,或图片不清楚,可能会将您子女的申请退还给您。
注意:在申请处理期间,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其他文件。
- 子女的移民记录/文件
- 登录记录(IMM 1000)
或 - 永久居留身份确认文件(IMM 5292 或 IMM 5688)
和 - 永久居民卡的两面(PRC),如果您有该居民卡
- 登录记录(IMM 1000)
注意:您必须提供您手中所有的上述文件。如果您遗失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请解释原因。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14-17岁子女的语言能力证明
选择以下一种证明文件,与申请一起提交(如适用):
- 成绩单或进展报告,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完成一学年英语或法语教学,或修完一个学期的英语或法语课程,无论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境外;
- 申请日期前四年内完成上述学习的日期;
- 省或国家以及教学机构名称
注意:如果原始文件所用文字不是英语或法语,您必须附上教学机构出具的一封信,注明教学语言是英语或法语,并随附一份原始文件的官方翻译件。
- 教学机构出具的信, 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完成一学年英语或法语教学,或修完一个学期的英语或法语课程,无论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境外;
- 申请日期前四年内完成上述学习的日期;
- 必须有教学机构官员或学校委员会官员的签字。教学机构官员指校长、副校长、学校主任或老师。学校委员会官员是指委员会职员和委托人或学校工作人员代表。
- 包括官员印章或教学机构的公章,或用带有官方抬头的纸张打印。
格式:重要须知:请注意,CIC只收原件。如果您用于“申请公民身份入学确认函”所含信息不全,或信息有误,我们会退还您的申请。请在提交申请前确保您的确认函所含信息齐全。
注意:教学机构可使用申请公民身份教育入学确认函(PDF, 603.60 KB)模板。
- 之前为了申请移民(即使过期也适用)或专门为了申请公民身份,取得官方认可的第三方考试成绩,该成绩想到于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加拿大法语能力考试(注意事项1)听和说4级或更高级别。下列考试成绩均适用:
- 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指标项目普通测试(CELPIP-G)或CELPIP-听说G类(听和说),非学术类。
- 对于2014年4月1日之后参加的考试,申请子女必须获得听和说4级或更高级别(最高12级)的成绩
- 对于2014年4月1日之前参加的考试,申请子女必须获得听和说2H或更高级别(比如3L、3H、4L、4H、5L或5H)的成绩。
-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IELTS),普通培训,非学术类。申请子女必须获得以下成绩:
- 口语,4.0或更高成绩,和
- 听力,4.5或更高成绩。(请注意:如果在2008年11月28日之前参加考试,我们接受4级或更高成绩);或
- 法语等级考试(TEF),魁北克法语水平测试(TEFAQ)或TEF入籍考试。
- 2012年7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申请子女必须取得以下成绩:
- 口语和口语表达达到B1、B2、C1或C2水平。
- 2012年7月1日之前参加考试,申请子女必须取得以下成绩:
- 口语和口语表达达到3级或更高水平。(请注意:如果在2012年7月1日之前参加TEF考试的,口语表达只需达到3级水平。)此标准只适用于TEF,不适用于TEFAQ或TEF入籍考试。)
- 2012年7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申请子女必须取得以下成绩:
- 下列证明文件只有在之前因移民目的向魁北克提交的情况下,才予以接受(请注意,以下测试符合魁北克省标准,不符合CLB/NCLC 4级标准):
- DALF(法语深入学习文凭)- C1或C2级;或
- DELF (法语学习文凭)- B1或B2级;或
- TCF(法语水平考试)- B1或B2级;或
- TCFQ(魁北克法语水平考试)- B1、B2、C1或C2
- 已完成以英语或法语授课的中心或大专课程或学期学习的证明,无论在加拿大或境外,其中包括:
- 中学或大专院校注解的文凭或成绩单,证明您已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完成以英语或法语授课的课程或学期学习。或
- 中学或专上教育学习出具的文凭或成绩单,证明您已从加拿大境内或境外的以英语或法语授课的课程或学期学习顺利毕业。
注意: 申请子女必须已成功读完以英语或法语授课中学或专上教育或学期学习。单独教授英语或法语的课程不符合以上要求。如果原始文件不是用英语或法语书写,您必须附上教学机构出具的一封信,注明教学语言是英语或法语,并随附一份原始文件的官方翻译件。
- 通过参加特定的政府资助的语言培训项目,已获得加拿大语言标准 /加拿大发育能力考试(CLB/NCLC)听说能力4级或更高级别的证明,包括:
加拿大新移民语言课程或移民加拿大语言课程(LINC或CLIC):
- 如果申请子女在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成功完成了LINC或CLIC的课程,且达到CLB4级/NCLC 4级或更高水平,那么在提交申请时,请确认勾选相应的方框,并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如有)。如果您没有申请子女的证书复印件,也请勾选此框,我们将通过系统验证他们的学习情况。
- 如果申请子女在2012年11月1日之后完成LINC或CLIC课程的学习,则他们将在成功完成学业时获得一份证书。必须提交此证书复印件,以作为申请子女符合入籍语言要求的可接受证明。
- 曼尼托巴省:曼尼托巴省政府于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发布《曼尼托巴加拿大语言标准报告》或《英语作为附加语言(EAL)学生学习进展报告》。确保申请子女的口语与听力至少“达到CLB/NCLC的4C级”或更高水平(5B、5C、6B、6C等级别)。
- 由魁北克移民局(MIDI)或魁北克移民与社团部(原部门名称)发布的简报,如果:
- 该版本于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0月16日之间发布。确保申请子女最近的一次“交际能力”考核达到4级或更高水平(魁北克标准);或
- 该版本于2012年10月16日之后发布。确保申请子女最近的一次“交际能力”或“听力理解”(听)和“口语表达”(说)考核达到4级或更高级别。
注意: 入籍申请不接受在线FEL(在线认证证书)课程的成绩简报,他们通常带有课程编码B或EFL。注意MIDI或MICC公布的简报符合魁北克标准,不符合CLB/NCLC4级的标准。
- 卑诗省(BC):
- 2008年或2009年接受卑诗省英语语言服务(ELSA)培训,请提供ELSA证书,以证明申请子女的听力和口语达到CLB4级或更高水平。(请注意:相关机构不会自动出具证书,您可直接联系ELSA课程中心,索取证书。CIC不会为您提出上述请求)。
- 2010年或2010年之后接受卑诗省英语语言服务(ELSA)培训,我们接受2014年8月31日当天或之前出具的ELSA成绩单或ELSA证书,以证明申请子女的听力和口语达到CLB4级或更高水平。(请注意,于2012年11月1日后(含当日)出具的证书,即使未特别说明,也视为证明语言达到CLB 4级或以上水平)。
- 安大略省: 2013年12月(含当月)之后由成人非学分语言培训课程授课机构出具的安大略省语言培训证书。该课程项目由安大略省公民、移民与国际贸易厅(MCIIT)(原安大省略公民与移民厅)资助开展。确保提供申请子女的MCIIT成人非学分语言培训课程证书,以证明申请子女的口语与听力水平达到CLB/NCLC 4级或以上水平。这些证书必须是:
-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ESL) /Anglais Langue Seconde (ALS)
- 法语作为第二语言(FSL) /Français Langue Seconde (FLS)
- 入籍与语言培训(CL)/Instruction civique et enseignement de lalangue (ICEL)
注意:如果您的子女学习的ESL(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未经ELSA项目认可,那么请勿提交相关材料。我们仅接受ELSA认可的课程。
- 萨斯喀彻温省: 2016年1月起,萨斯喀彻温省教育局基于听力和口语“共同参考框架(CFR)”表,提供“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者语言能力声明”:
- 萨斯喀彻温省字幼儿园至12年级(K-12) 的所有学校均有权提供“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者语言能力声明”的证书;
- B1级水平等于或高于CLB 4级水平。
注意:如果您在提交您子女的申请时没有同时提交可接受的语言能力证明,或您的子女尚未达到要求的语言水平,那么您可为您的子女选择参加政府资助的语言学习课程,以此提升语言技能,获得CLB/NCLC 4级水平的证书。
如果您的子女失聪,并且能够提供一项申请子女的上述入籍语言能力证明(上述1至5条所述),那么请提供相应证明。如果您无法提供证明,则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帮助决策者了解您申请的基本情况。我们认可的证明材料为:由加拿大听力学家出具的听力图,及该听力学家出具的一封信,证明您的子女失聪或失去大部分听力,残余听力微弱或所剩无几,并且说明该情况是否,且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申请子女的听力和/或口语能力。请注意,如果您子女的申请中不含同一位听力学家出具的听力图和信函,我们不会处理您的申请,并会将整个申请退还给您。
如果您的子女在认知、精神或心理方面存在某种失调、残疾或病情,导致您无法提交申请子女入籍所需的上述语言能力证明,则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以便帮助决策者了解您的诉求。请注意,如果您子女的申请中不含上述证明文件,我们不会处理您的申请,并会将整个申请退还给您。
注意
CLB/NCLC 4级水平即“基本英文水平”,意味着”达到“CLB4的个人能够:
- 就常见话题进行简短的日常会话
- 理解简单的指令、提问与指示
- 正确使用基本语法,包括简单结构与时态,并且
- 具备足够的词汇量来回答问题与自我表达。
格式:清晰易读的复印件。非英语或法语书写的文件必须附带官方翻译件。
- 申请子女护照/旅行文件的个人信息页
个人信息页是指含有您子女姓名、照片、护照号码/旅行证件号码、签发日期及有效期的页面。
请提供您提交申请之前,或申请子女成为永久居民以来(以时间靠近者为准)六(6)年内所使用的所有护照及/或旅行证件的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包括在有效期内和已注销的证件)。如果申请子女包含在其一方父母的护照中,请提供该护照的复印件
此外,请提供护照及/或旅行证件的所有续签页复印件。
注意:如果您不再持有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请在申请表问题9C给出的空白处附加说明。
注意:如果在过去六(6)个月内,或自从申请子女成为永久公民以来(以时间靠近者为准),申请子女的护照以及/或旅行证件有效期之间存在时间差,请在问题9D给出的空白处附加说明。
- 两(2)份申请子女的个人身份证明
两份身份证明均应显示您子女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其中一份必须有您子女的照片。
例如包括:
- 学校成绩
- 医疗保险卡
如果您子女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正、反两面均有内容,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对于学龄前儿童,身份证明可包括:
- 包括他或她的照片及个人信息的护照页,或
- 可提供医院或免疫记录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出生证明或收养令(如为收养子女)
该文件必须显示:
- 子女的姓名,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和
- 父母亲或养父母的姓名。
如果收养子女居住在魁北克,您必须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 收养令
- 收养请求判决
- 收养令认可证明
- 收养登记证
- 收养证
- 收养证明信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一(1)份父母亲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如适用)证明
例如包括:
- 省级/地区出生证明
- 加拿大公民身份证明
- 入籍证明
- 境外出生登记证明
- 1947年1月1日和1977年2月14日之间出具的保留证明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监护权证明(如适用)
- 代表子女申请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证明监护权的合法文件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付款收据
更多信息。参见:“第3步付费”
收据上显示申请费已全额付款。
[stop]
- 附加文件(如需要)
可能的文件有:
- 非英语或法语文件经认证翻译完成的翻译件
格式:参见“文件翻译”
- 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
- 出生日期更正的证明文件
格式:清晰的复印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需要)
要求您提供您的子女提交申请日期之前最近四(4)年内,申请子女年满14岁或14岁以上时在每个居住所在国共居住达183天或更多天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参考如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证明),了解关于如何获得任何国家的警方证明的具体及最新信息。
格式:原件
- 使用代理人表格(IMM 5476),如适用
如何填写使用代理人表格(IMM 5476)说明,请参见:IMM 5561指南-使用代理人
格式:原件
姓名变更
参考下表,确定需要与您子女的申请一同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已在加拿大境内对您子女的姓名合法变更
则您必须提交由加拿大省或地区,或相应外国机构出具的姓名变更文件的副本。该文件应显示申请子女的曾用名和现用名。
以下文件可供使用:
- 姓名变更的法律文书
- 具体说明姓名变更的法院判决
- 收养令
以下文件仅供姓氏变更时使用:
- 结婚证明
- 离婚判决书
- 由民事机构出具的联合登记或声明
- 由民事机构出具的联合撤销声明或无效宣告
- 普通法同居关系登记(适用于根据省级/地区法律,允许普通法同居关系中的同居者变更姓名的省份)
如果您在加拿大境外合法变更您子女的姓名,且该子女现居加拿大境内
则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显示现用名的、修改后的外国护照或其他国家权威性文书;
- 能将申请子女的曾用名和现用名相互关联的文件,例如国外颁发的结婚证(含正式译文);以及
- 加拿大省/地区出具的,显示现用名的文件(比如,驾照、医疗卡、成年卡、高龄公民身份证或社会服务卡)。
如果您在加拿大境外合法变更您子女的姓名,且该子女现居加拿大境外
则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显示现用名的、修改后的外国护照或其他国家权威性文书;
- 能将申请子女的曾用名和现用名相互关联的文件,例如国外颁发的结婚证(含有正式译文)或由国外机构出具的其它国外合法变更姓名文件;及
- 由申请子女所居住的州/省份所出具的,国家级或州级/省级的(或同等级别),显示现用名的且带有照片的身份文件,例如:
- 外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如果申请子女拥有双重国籍);
- 州级/省级(或同等级别)身份证。
如果由于加拿大移民官员在记录您子女的姓名时出错,您已经申请并获得了您子女的“登陆记录”或“永久居住确认函”的修正书,则您必须提交修正书或更名确认函。
变更性别指示
如果您申请变更性别指示,则需要提交可为申请提供支持的书面证据。请查看以下可提交的书面证据选项。
在加拿大颁发的证明文件
想要申请变更性别指示,而证明文件又来自加拿大,您需要提交以下书面证据中的任意一份:
- 由加拿大省级/地区人口统计组织发布的表明性别指示变更的法律判决;
- 法院判令
- 表明性别指示变更的修订版出生证明;或
- 完整或部分变性手术的证据。
请查询您的省级/地方网站,以验证您是否符合任何上列文件的要求。
如果您因加拿大移民局官员记录性别时所犯的错误申请对您的“登陆记录”或“永久居住确认文件”进行修正并且已获得修正后文件,则必须提交修订版副本或确认性别变更的函件。
注意:仅凭您的省级/地方身份证件(如驾驶执照)不符合办理性别指示变更要求。您需要提交上列文件之一或者法定声明以及来自医生或心理学家的函件,如下所示。
如果您不能获取任何上列书面证据,则需提交:
- 法定声明 - 性别指示变更申请(CIT 0404) (PDF, 733.72 KB),其中表明您的性别指示与所申请的性别指示变更一致,并且您全部时间均以该性别生活,声明中还应包括未提交省级/地区文件的原因(参见下文证据要求);
以及
- 获得授权的医生或心理学家提供的对IRCC 文件上性别指示变更的支持 (CIT 0552)(PDF, 710.01 KB),其中表明:
- 他们是在相应监管机构中具有良好信誉的执业成员;
- 他们对您进行过治疗或评估;并且
- 他们确认您的性别身份与 IRCC 记录的性别指示不一致。
注意:如果您不提供未提交省级/地区证据的原因,则申请会因不完整而被退回。
注意: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需要签署法定声明并提供父母身份证明或合法监护身份证明。
在加拿大境内,将在以下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法定声明宣誓:
- 公证员、
- 监誓员、或
- 宣誓官。
在加拿大境外出具的书面证据
如在加拿大境外出具书面证据,您需要提交以下书面证据之一:
- 您所在居住地的国家、州/省级(或同等级别)机构发布的带照片身份证件,指明经修正的性别指示(例如驾驶执照或居民身份证);
以及下述文件之一:
- 如果您是具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则提供带有所请求性别指示的外国护照或其他国家权威性文件副本;或
- 表明性别指示变更的文件(例如人口统计局颁发的法律判决或经修正的出生证明);或
- 法定声明-性别指示变更申请 (CIT 0404)(PDF, 733.72 KB),其中表明您的性别身份与所请求的性别指示变更一致,并且您全部时间均以该性别生活,声明中还应包括未提交省级/地区文件的原因(参见下文证据要求);以及
- 获得授权的医生或心理学家提供的对IRCC 文件上性别指示变更的支持 (CIT 0552)(PDF, 710.01 KB),其中表明:
- 他们是在相应监管机构中具有良好信誉的执业成员;
- 他们对您进行过治疗或评估;并且
- 他们确认您的性别身份与 IRCC 记录的性别指示不一致。
注意:如果您不提供提交省级/地方证据的原因,则申请会因不完整而被退回。
注意:如果您不能提供表明反映最新性别指示的带照片身份证件,还需解释原因,并提供表明先前性别认定的带照片身份证件。如果需要任何其他文件,我们会与您联系。
在加拿大境外,将在以下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法定声明宣誓:
- 公证员。
出生日期更正
申请子女公民证上的出生日期应与他/她移民证件上的日期相同,除非您:
- 已更正申请子女移民证件上的出生日期,或
- 已在到达加拿大之后进行合法变更,或
- 被要求在申请子女公民证中列出另一出生日期,并且您可提供证明文件。
如果移民文件上的出生日期已更正,则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获批的“修改移民登陆记录申请” (IMM 1000) 或“永久居民确认函”(IMM 5292 或 IMM 5688),以及
- 经更正的新永久居民卡(如果申请子女有此卡)。
如果您根据省级/地区法院判令已合法变更出生日期,则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变更出生日期的省级/地方法院判令,以及
- 已完成的调查表公民出生日期更正申请 (CIT 0464)(PDF, 1.15 MB)
如果申请子女未根据省级/地区法院命令变更出生日期,且该子女移民文件上的出生日期尚未更正,则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被拒绝的“修改移民登陆记录申请” (IMM 1000) 或“永久居民确认函”(IMM 5292 或 IMM 5688),以及
- 已完成的公民出生日期更正申请 (CIT 0464)(PDF, 1.15 MB)调查表,和
- 申请子女新的出生日期的支持文件
重要须知:提交申请后,您就不能要求更改申请子女的出生日期。若未在申请书中附上合适的文件以证明更改的出生日期属实,公民证书中的出生日期将与移民证件中的一致。
重要须知:若您没有省级/地区法院作出的申请子女出生日期变更判令,在申请更改公民证书上出生日期之前,您必须首先申请修改移民文件上的信息。
更多信息。关于修改您的移民文件的更多信息
请参考指南修订登陆记录申请、永久居住确认函或有效的短期居住文件(IMM 5218)。
魁北克政府文件
由魁北克政府于1994年1月1日前签发的以下文件不得作为支持申请公民证的合格文件。
- 洗礼证明
- 出生证明,和
- 结婚证。
更多信息。如果目前您拥有上述任意一种证书,您必须联系魁北克公民身份管理办公室获取新的证明文件。
因出生在加拿大而获得公民身份的例外情况
外国政府在加拿大的外交人员、代表或雇员,外交人员、政府代表或雇员的雇员,或联合国或其它国际组织专门机构的官员或雇员,即便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利,其子女在出生时也不是加拿大公民,除非其父母亲另一方在该子女出生时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文件翻译
非英语或法语的所有文件都必须附有:
- 英语或法语的翻译件;和
- 译者的证词;以及
- 原始文件的认证件。
译者可精通两种语言(英语或法语和非官方语言)。如果译者不是加拿大省级或地区笔译和口译机构的成员,则翻译件中必须附有一份证词,宣誓翻译的准确性和译者的语言能力。
宣誓证词时,以下人员必须到场:
加拿大境内:
- 公证员
- 宣誓官
- 监誓官
认证权限因省份和地区而异。请咨询您所在的省级或地区机构。
加拿大境外:
- 公证员
宣誓认证权限因国家而异。请咨询您的地方机构。
重要须知:申请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不得翻译这些文件。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监护人、兄弟姐妹、配偶、普通法同居伴侣、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姨姑、叔舅、侄女/外甥女、侄子/外甥、堂兄弟姐妹。
注意:证词是译者已经在其所在国授权的宣誓官在场的情况下宣誓过的文件,翻译内容是对原文件内容的真实翻译和表述。如果译者是加拿大一家口碑良好的省级或地区笔译和口译组织的成员,则无需提供证词。
注意
照片
您必须:
- 提供两(2)张相同的公民身份照片;
- 打印“公民身份照片规格”页,交给摄像师以确保照片的尺寸符合规定;
- 遵循表格中的步骤说明;并且
- 不得用订书钉、胶水或用其他方式将照片直接附在申请书上。
如果未附上两(2)张符合公民身份要求的照片,申请将会退还给您。
如果未附上两(2)张符合公民身份申请规格的照片,申请将会退还给您。
第 2 步完成申请
填写申请表
按照下文说明一步一步地填写申请表格。
您必须填写和提交下述表格:
可选:
重要须知:如果您在为18岁以下的子女填写申请表,请记住所有问题均为关于该子女的问题。
注意:您在申请表及证明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可能需要核实。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若您或您的代理人提供了任何误导性或欺骗性信息,或隐瞒任何将可能导致《加拿大公民法》管理错误的信息,您可能被指控违反《加拿大公民法》,您的入籍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和/或您将可能被禁止于五(5)年内再次申请加拿大公民资格。
重要须知
请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请完成所有部分。如果该部分不适用,请写“不适用”或“NA”。若您的申请不完整,将有可能退回,从而延迟处理您的申请。
对于任何部分,如果您需要更多空间,请打印出相应部分的附加页,完成后连同您的申请表一同提交。
第1部分
问题 1
您在沟通和面试中更倾向使用哪种语言?英语还是法语?
第2部分
问题 2
勾选此框,说明申请子女是否特殊需求。如选“是”,请予以说明。
特殊需求是指:
- 轮椅通道
- 手语翻译
- 个人协助(例如,可为申请子女配备一名护理人员、口语翻译、导盲犬视觉障碍向导等)
- 视觉障碍(例如,大字号、音频版或盲文版的研究指南)
注意:若申请子女需要协助,请务必提供信息,以便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CIC)作出必要的安排以为申请子女提供便利。
第3部分
问题 3
请说明您之前是否为子女申请过加拿大公民身份。如果是,请填写您上次为该子女申请的时间。
第4部分
问题 4
勾选此框,说明您是否该子女的父母亲或监护人。
您必须提供可以证明父母和申请子女关系的文件。
- 如果您是法定监护人,
则您必须提交- 可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清晰可读的法定文件复印件。
- 如果您是亲生父母,
则您必须提交- 申请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中可显示该子女的姓名和他或她的父母姓名
- 如果您是养父母,
则您必须提交- 收养令复印件
- 重要须知:对于居住在魁北克省的收养子女,您必须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 收养令
- 收养请求判决
- 收养令认可证明
- 收养登记证
- 收养证
- 收养证明信
第5部分
问题 5A
请严格按照申请子女移民文件上的姓名填写他或她的姓和名。若移民文件上的姓名被缩减(删节),申请子女公民证上的姓名将为全名,姓氏和名字可分别长达50个字符。移民文件包括子女的:
- 登陆记录(IMM 1000)
- 永久居民卡(PRC卡)
- 永久居留确认函(IMM 5292 或 IMM 5688)。
问题 5B
如与问题5A中姓名不同,请填写申请子女当前使用的姓氏和名字。
重要须知:您必须提供申请子女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参见收集文件部分中的“姓名变更”。
问题 5C
写下申请子女过去曾使用过的任何姓名,比如:
- 乳名
- 昵称或
- 社区姓名等。
问题 6
问题 6A
填写您子女的:
- 移民文件上所记载的您子女的准确出生日期,以及
- 出生地,包括城市、镇和国家。
您是否要求在您子女的国籍证明上显示一个不同的出生日期?
如果是,请参见本指南“收集所需文件”的出生日期更正部分。
注意:要求使用不同的出生日期需经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CIC)批准。
问题 6B
填写申请子女目前的公民身份。
问题 6C
勾选此框,说明申请子女是男性或女性。包括该子女的身高、眼睛颜色和法定婚姻状况。
问题 7
问题7A
填写申请子女当前的家庭住址,包括
- 街道地址
- 城市或城镇
- 省
- 邮编
问题7B
若您的邮寄地址与家庭住址不同,请填写完整的邮寄地址。若您提供的是您代理人的电子邮箱,您必须在本部分写明他们的电子邮箱地址,并填写IMM 5476表格。
问题 7C
列出可以与您联系的电话号码。
问题 7D
请使用以下格式写明您的电子邮箱地址(如适用):姓名@服务器提供商.net
若您提供了电子邮箱地址,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IRCC)可能会在必要时通过电子邮箱与您沟通联络。
若您提供的是您代理人的电子邮箱,您必须在本部分写明他们的电子邮箱地址,并填写IMM 5476表格。
问题 8
问题 8A
填写申请子女父母的姓氏和名。
问题 8B
填写申请子女父母所在国家和出生日期。
问题 8C
勾选“是”或“否”,说明申请子女的父母出生时是否是加拿大公民。
问题 8D
如果申请子女的父母出生时即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或者在1977年2月15日之前入籍加拿大,请回答此问题。
问题 8E
填写申请子女的父母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
问题 8F
说明申请子女的父母是否在1977年之前离开加拿大超过一(1)年时间。如果是,请提供申请子女父母离开加拿大的时间,并说明他们停留的国家。如果申请子女父母在1977年2月14日之后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注明“N/A”(不适用)。
问题 8G
说明在申请子女出生或被收养时,其父母是否作为政府雇员(除当地雇员之外,在加拿大军队、联邦公共事务管理局或省或地区政府部门工作,或为上述部门工作)在加拿大境外工作。
问题 8H
说明在申请子女父母出生或被收养时,其父母任何一方是否作为政府雇员(除当地雇员之外,在加拿大军队、联邦公共事务管理局或省或地区政府部门工作,或为上述部门工作)在加拿大境外工作。
问题 9
问题9A
填写申请子女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的日期。以下文件可显示该日期信息:
- 申请子女的登陆记录 - IMM 1000,或
- 申请子女的永久居留确认函 - IMM 5292,或
- 申请子女的永久居留确认函 - IMM 5688
- 申请子女的永久居民卡。
问题9B
如申请子女成为永久居民后离开加拿大的时间达到六个月或更长,您必须告知我们。如果是,请提供该子女离开加拿大这段时间的具体情况。如果您需要更多空白区域,可使用附加页。
问题 9C
勾选此框,说明您是否持有申请子女在离开加拿大这段时间内所有护照或旅行文件所需的复印件。如果否,请在给出的空白处解释原因。如果护照延期,请提供含延期戳的护照页复印件。
问题 9D
勾选此框,说明申请子女在离开加拿大这段时间其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之间是否有时间差。如果护照或旅行文件之间存在时间差,请在给出的空白处说明原因。
问题 9E
如果您的子女未满14岁,通过勾选是或否来回答问题,或当在加拿大之外的国家时未满14岁,勾选不适用(14岁以下子女)。以下实例可帮助您回答问题:
例1
在过去四(4)年中,您的子女随同您到法国旅行一(1)次,时间超过200天。
您将回答“是”,并需提供您子女在法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例2
在过去四(4)年中,您的子女随同您到美国旅行10次。每次旅行持续三(3)周,共计210天。
您将回答“是”,并需提供您子女在美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例3
在过去四(4)年中,您的子女在新加坡学习一(365天)年。在新加坡学期期间,您的子女到马拉西亚(10天)和泰国(10天)旅行。
您将回答“是”,并需提供您子女在新加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您不需要提供马来西亚或泰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例4
在过去四(4)年中,您的子女随同您到欧洲旅行一(1)次,在此期间,您和您的子女参观了葡萄牙(5天)、西班牙(7天)、法国(10天)、比利时(3天)、荷兰(3天)、德国(21天)、瑞士(7天)和意大利(21天)。您的子女第二次去了欧洲,在此期间参观了爱尔兰(14天)、苏格兰(14天)和英国(21天)。您的子女以交换生身份去了德国,时间为60天。您的子女在加拿大境外停留的总天数是186天,但在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83天。
您将回答“否”,而且不需要提供您子女在任何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您勾选“是”,请在问题下方空白处列出每个国家的名称。
如果在过去四(4)年内,当申请子女年满14岁或14岁以上,需要您的子女获得每个国家(该子女停留时间达到183天或更长)的无罪翻记录证明,加拿大除外。参见本指南“第1步:收集文件”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 Gather documents.
如果您的子女未能获得某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您必须在问题下方的空白处说明原因。
第10部分
问题 10A
勾选您所提交的语言能力证明类型。参见本指南“第1步:收集文件”中的语言能力证明的部分。
问题 10B
勾选此框,说明您的子女是否存在听力障碍,这一障碍是否导致您无法提交该子女的语言能力证明。如果您无法提供语言能力证明,您可申请此项要求的豁免,为了取得豁免,您必须提供相关文件以支持您的请求。参见本指南“第1步:收集文件”中的语言能力证明的部分。 1 Gather Documents”.
问题 10C
勾选此框,说明您的子女是否存在认知、精神和心理上的失常、缺陷或问题,是否这些问题导致您无法提交您子女的语言能力证明。您必须提交支持性证明文件 ,以帮助决策者了解您申请的依据。
第11部分
问题11
《公民法》中列出的具体条件可能影响申请子女的入籍申请。为查明这一项规定是否适用于子女申请,请阅读申请中这一部分内容。如果申请中这一部分的任何问题适用于申请子女,您必须提供相关详情。更多信息,请参考帮助中心(参见需要帮助?)。
如根据《青少年犯罪法》对所犯罪行判处有罪,此判决为针对青少年做出的判决,并且该刑期已结束,则您不必告知我们。
注意:CIC会与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和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核实,以查明是否存在可能妨碍申请子女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任何犯罪或安全问题。此外,还会与移民局就该子女进入加拿大的相关情况以及当前状况进行核实。可能要求您提供该子女的指纹或法庭文件,以确保该子女不属于《公民法》项下的任何禁止申请人员。
第12部分
问题12
此部分仅在您从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已在CLB/NCLC4成功完成LINC/CLIC语言培训课程,但尚未取得任何证书时才需填写。
勾选是,授权公民和移民部(CIC)访问CIC所持有的您子女的LINC/CLIC成绩,以便确定您子女的公民身份资格。
如果您选择否,您需要连同您子女的申请一并提供一份可替换的且可接受的语言能力证明。
第13部分
问题13
如果您委托个人、公司或机构担任您的代理人,您必须填写使用代理人表(IMM 5476)。注意,一旦您指定一名代理人,CIC将直接把与您的申请有关的所有往来信函发送给该代理人,而非您本人。
关于填写使用代理人表格(IMM 5476)的说明,请参见:IMM 5561指南 - 使用代理人。
第14部分
问题14
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申请上签字,并采用与其他正式文件上相同的签名。签字旁应注明地址(城市、镇或村庄)及日期。
同一天在申请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注意:年满14岁或14岁以上的子女必须与代表该子女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在申请上联合签名。
注意:如果申请表出现如下情况,您的申请将被退回:
- 未签字,未注明日期,
- 所署日期过期(所署日期早于CIC收到申请表日期90天以上),
- 所署日期未到(所署日期是未来的某个日期)。
注意:在下述情况下,您的申请将被退回:
- 你已指定某个人、公司或机构作为您的代理,而您在提交申请时未一同提交《使用代理表格》(IMM 5476),或您提交的《使用代理人表格》不完整。
- 您指定了一名有偿代理,该代理不是:
- 指定机构的成员(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ICCRC)中一名声誉良好的顾问);
- 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应该是加拿大省级或地区律师协会中一位声誉良好的成员,或在其管理下的见习律师;或
- 一名公证员,应是魁北克公证处中一位声誉良好的成员,或在其管理下的见习律师。
第 3 步付费
计算您的费用
如果一名以上的家庭成员同时申请入籍加拿大,可一起支付费用。
利用下表计算付费总金额。费用必须与该申请一同提交。
申请 |
人数 |
每人金额 |
应付金额 |
---|---|---|---|
未成年人(18岁以下) |
|
x $100 |
|
付款总额 |
|
费用支付不正确
付款问题 - 未支付费用
CIC 将退回您的申请。
注意:只有在您返回申请表并支付所需费用的情况下,CIC 才会开始处理您的申请。
付款问题 - 费用不足
CIC 将退回您的申请。
注意:只有在您返回申请表并支付所需费用的情况下,CIC 才会开始处理您的申请。
支付问题 - 超额支付
CIC 将:
- 开始处理您的申请,并且
- 尽快向您退款。
注意:您无需请求退款,系统会自动退还。
支付问题 - 逾期支付
只适用于承兑支票、银行汇票和邮政汇票CIC 将退回您的申请。
注意:只有在您返回申请表并支付所需费用的情况下,CIC 才会开始处理您的申请。
在线支付费用
如果您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在线支付费用:
- 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
- 可以使用打印机(您需要打印收据);以及
- 维萨信用卡、万事达信用卡或美国运通信用卡或储值卡;或者
-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加拿大丰业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或加拿大多伦多明道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您必须注册在线银行。不接受有借记卡功能的信用卡(例如维萨借记卡)。
说明
按照这些说明完成在线支付。
- 登录在线支付。
- 按照在线说明进行操作。
最后,单击按钮打印 IRCC 带有条形码的正式收据。请打印两份。
注意
未打印收据,请勿退出!
- 请将此收据复件附于您已完成的申请表中。请自留本收据第二份复件备用。
付款证明
将打印收据作为您的付款凭证。
注意
我们仅接受在线支付。如果您通过其他形式进行支付,IRCC 会退回您的申请。
与您的申请表一同提交的只能是加拿大金融机构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之前加盖日期戳的 IMM 5401 付款凭证。
第 4 步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
请将您完整的申请置于已贴邮票、写好地址的信封中,并将其邮寄至以下地址:
请粘贴足额邮费(信封右上角)
寄信人(信封左上角)
(您的姓名)
(您的地址)
(您的邮编)
收件人(信封中心)
案件处理中心 - 悉尼
授予 - 未成年人
邮政信箱 7000
悉尼,新斯科舍省,邮编:B1P 6V6
加拿大
快递地址:案件处理中心 - 悉尼
授予 - 未成年人
多切斯特街49号
悉尼,新斯科舍省
邮编:B1P 5Z2
如您邮寄多个申请
如您邮寄多个申请(比如,多个家庭成员的申请),您可附上一张涵盖所有申请的收据。请将该收据(若适用)与所有申请放在一个信封里邮寄,便于我们一起处理。
注意:如果您邮寄了多个申请(例如您家人的申请),若其中任意一个申请的信息不完整,则所有申请都会被退还给您。
注意
提醒
确保使用了文件清单,并将其与您的申请一同提交。
为防止申请被退回,请注意以下事项:
- 请确认您已经回答了所有申请表上的问题,并在所有不适用的问题或章节填上了“N/A”(不适用)。
- 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申请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申请子女年满14岁或14岁以上也已联名签署。
- 请在邮寄前确认没有过早签署(例如签署日期距加拿大CIC收到时超过90天)或所署日期未到(所署日期是未来的某个日期)。
- 请确认您在申请时同时提交申请子女的移民文件复印件:登陆记录 (IMM 1000) 或永久居民确认函 (IMM5292或IMM 5688) 以及枫叶卡的正反两面(若您有的话)。
- 如果子女处于14-17岁之间,您已一同提交语言证明复印件和您提交的教育机构/教育部出具信函的原件。这种语言能力证明的复印件不予接受。
- 您还同时提了交申请子女护照或旅行文件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和/或如果该子女在其父母护照中,则提交父母护照的复印件。
- 您已提交申请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令。
- 您已提交父母的加拿大身份证明,如适用。
- 如果在过去四(4)年中,您的子女年满14岁或14岁以上时居住在加拿大以外的任何国家,停留时间至少183天或更长,您已提交由该国为您子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请确认您已提供申请子女的两(2)份个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其中一份必须附有照片。
- 您已提交申请子女的两(2)张照片,且照片符合公民身份申请照片要求。
- 您已提交付款凭证,并支付实际费用。
- 您已提交非英语或法语文件的翻译件原件以及译员宣誓书。
- 如果您指定一名代理人代表您与CIC沟通申请相关事宜,您应提交使用代理人表格(IMM 5476)。
下一步是什么?
一旦收到您的申请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会审核您的申请,确保:
- 为了便于处理您的申请已提交全部必要的文件,并且
- 已支付适当的费用。
案件处理中心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向您发出:
确认函,确认收到您的申请。如果您提供邮箱地址,您可能会收到一封确认邮件和研读指南链接。
入籍研读指南(每个家庭一本研读手册)注意:包括音频在内的其他可用格式提供研读指南。
决定
如果CIC确定您的子女满足公民身份所有要求,您会收到:
- 如果该子女未满14岁
您会收到
- 要求您提供您子女的登陆记录(IMM 1000)和永久居民卡原件。
- 收到这些文件后,公民证以及最新的IMM 1000将通过邮寄方式发出。
注意:对于未满14岁的子女,当由其父母亲或监护人在申请上签字时,不需要参加入籍知识测试或提供语言能力证明。
- 如果在处理申请期间,该子女达到14岁,该子女:
- 不需要参加入籍知识测试
- 不需要满足语言要求
- 需要参加入籍宣誓(您的子女会收到参加入籍宣誓的通知)
- 如果在申请期间,申请子女达到14岁并超过14岁,
您的子女会收到:- 参加入籍知识测试的通知和/或
- 如果您的子女没有通过入籍知识测试和/或语言能力甄别,通知参加入籍官进行的面试
如果您的子女满足入籍的所有要求,CIC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的子女参加入籍仪式的时间和地点。
- 您的子女将收到:
- 参加入籍宣誓的通知
- 入籍宣誓后在入籍仪式上颁发给您的加拿大公民证。
入籍仪式通知上将注明您的子女必须随身携带他们的登陆记录(IMM 1000)和永久居民卡原件,如果他们持有其中一份文件。
注意:一旦您的子女成为加拿大公民,他/她将不再是永久居民。IMM 1000将进行相应更新并退还给您,永久居民卡将被撤回并销毁。
重要须知
在申请处理期间,如有任何地址或电话号码变更,您必须通知我们。您可以进入地址变更或咨询帮助中心来通知我们。
查看申请状态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线查看您的申请状态:
- 登录CIC网站查看申请状态。
- 按照所提供的说明操作。
注意:只有CIC收到您的申请,并完成初步审核,才可以查看您的申请状态。
若您想了解如何从网上删除您的申请状态信息,请点击CIC官网的帮助中心。
保护您的信息
您的个人信息:
- 可以提供给CIC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的员工,他们需要根据这些信息为您提供服务,并且
- 不会向《隐私权法或公民法规》未许可的任何其他人披露。
更多信息。访问帮助中心,您可以获得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更多信息。
质量保证计划
我们的质量保护计划会随机挑选申请人进行特殊审核。如果您被选中,我们将通知您参加有加拿大移民局官员在场的面试,以便我们能:
- 确认您提交的所有材料和信息正确无误;
- 证实您已正确完成申请。
注意:如果您的申请被选中,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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