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省:快速通道人力资本优先类 附录5:文件核对清单
Application Guide: Ontario’s Express Entry Human Capital Priorities Stream - Ontario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
附录5:人力资本优先类文件核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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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A. 您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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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大略省出具的意向通知(强制性的) 安大略省通过您的IRCC在线账户发送的意向通知(NOI)书。 注意:请确保您获得了向您的账户发送NOI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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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明文件(强制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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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照片(强制性的) 您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注意:不清晰或低质量的照片均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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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护照(强制性的) 您的整个护照的复印件。
您必须用当前护照申请并且 |
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说明为什么提交申请时无法更新您的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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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出生证明(强制性的) 如果不能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则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合格的公民证件(比如,相关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为什么不能提供出生证明的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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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RCC或CBSA签发的身份证明(如适用)由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签发的所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文件中可包括工作许可、学习许可、临时居民签证、和/或任何其他加拿大移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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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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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加拿大学位 如果您有加拿大学位,请提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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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外国学位 如果您有外国学位,请提供教育认证评估(ECA)报告复印件。ECA报告必须:
注意:您必须授权该组织与OINP共享您的ECA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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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语言测试(强制性) 您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测试结果复印件: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一般培训类测试)或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指标项目(CELPIP)(一般测试)或法语水平考试(TEF)。 |
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您在提交申请时,您的 TEF、IELTS或CELPIP语言测试结果不能够超过24个月,以确保受理永久居留时,您的结果仍然有效。
请确保您复印/扫描的是您的整页测试结果,不会截掉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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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安大略省就业(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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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工作邀请(如适用) 安大略雇主为您出具的全职工作邀请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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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工作许可(如适用) 如果您目前在安大略省为向您提供工作的同一位雇主工作,请提供您的工作许可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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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如适用) 为您当前在加拿大的工作许可出具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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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经历(强制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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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简历(强制性的) 说明您的工作经验的当前简历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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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申请所述的所有工作期间(外国和加拿大)由之前和当前雇主出具的就业推荐信复印件。推荐信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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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劳务合同(强制性的) 您在申请中所述所有工作期间(外国和加拿大)由之前和当前雇主出具的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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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7.4 工资证明(强制性的) 您在申请中所述所有工作期间(外国和加拿大)由之前和当前雇主出具的工资证明。证明可包括以下复印件:
注意:建议您您提供每份工作起始和终止月份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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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加拿大工作经验(强制性的,如适用) 如果您目前在加拿大工作,附上您在申请中所述工作期间的加拿大税务局支付薪酬T4报表和评税通知书(NOA)表(如适用)复印件。 注意:请确保您填写了您的社会保障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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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受限职业(强制性的,如适用) 如果您在安大略省从事受限职业,附上您在安大略省的证书或执照的复印件,或者安大略省职业学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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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自雇就业(强制性的,如适用) 如果您是或一直是自雇人士,附上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如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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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如适用)您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来证明您的工作经验,比如劳务合同和/或工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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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居资金(强制性) 您提交申请之日前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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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以及,如适用: 如果您想证明工作收入能够满足定居资金要求(请注意,您必须能够在安大略省合法工作),在安大略省正在工作或持有有效工作邀请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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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打算在安大略省居住(如适用) 如适用,提供关于您与安大略省已建立联系的其他信息,和/或证明您打算在安大略省居住的更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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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如适用) 为您的申请提供证明的之前内容中没有包含的任何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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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家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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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的家庭成员护照(如适用) 护照中每位依亲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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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IRCC或CBSA向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如适用) 由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向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签发的所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文件中可包括工作许可、学习许可、临时居民签证、和/或任何其他加拿大移民文件。 |
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3.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在加拿大接受的教育(如果适用) 加拿大学术机构出具的任何文件的复印件,证明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在加拿大的中等或专上教育机构完成了至少两学年的全日制学习(在至少两年时间的计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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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语言测试(如果适用) 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IELTS(一般培训类测试)、CELPIP(一般测试)或TEF语言测试结果。
在提交申请时,上述TEF、IELTS或CELPIP语言测试结果不能够超过24个月,以确保受理永久居留时,这些测试结果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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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阿姨/姑姑/舅妈、叔叔/伯伯/舅舅、侄女/外甥女或侄子/外甥是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则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
_ 以及 |
证明文件 |
已提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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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如适用) 为您的申请提供证明的之前内容中没有包含的任何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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