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C省如何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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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双方分居超过一年而且在BC省居住超过一年,共同提出离婚,所需表格可以联系温哥华翻译公证中心,服务热线604 370 2171。 在中国领取结婚证的,需要提供原件并做F30表的翻译公证。涉及上交F37/F38表的,也需要做签字公证。具体如何办理,请联系温哥华翻译公证中心,服务热线604 370 2171.
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是指什么?
离婚是按《离婚法(Divorce Act)》规定签发的法庭令,用以终止婚姻。只有已婚配偶才需要办理离婚以结束关系;非婚配偶和其他非婚伴侣不需要离婚。他们一旦分居,关系即告结束。
有些地区允许宗教或仪式离婚。这些离婚方式不能合法地终止一段婚姻。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和配偶的婚姻在法官签发离婚令之前仍然存续。
办理离婚的前提是什么?
《离婚法(Divorce Act)》适用于加拿大境内的所有离婚案,不论您的结婚手续是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其他地方办理的。依据《离婚法》,签发离婚令的唯一理由是“婚姻破裂”。而可能导致婚姻破裂的有三个理由:
· 配偶双方分居,并且已至少分居一年(最常用的理由)
· 一方配偶出轨私通,而另一方不予原谅
· 一方配偶一直在精神或肉体上向另一方施虐(在《离婚法》中称为“虐待”),配偶无法继续婚姻
大多数人按照分居申请离婚。要以私通或虐待为由起诉离婚,您必须能证实发生过婚外情或施虐行为,而这会有难度。
分居一年的意思是什么?
分居一般指在不同居所生活。有些配偶分居了但继续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仍可表明他们是“分开居住,各自生活”,只要他们有婚姻性质的关系终结,不再同床共寝、分担家务或一起参加家庭聚会等等。
一年的分居期从何时算起?
通常当一方配偶告诉另一方他/她想分居的时候分居就开始了。分居可以由单方配偶或双方共同决定。 并不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能分居。
此外,要提出离婚诉讼,您在本省居住的时间要满一年或以上。所以分居一年加上在本省居住超过一年,是无争议离婚要满足的两个基本条件。
上哪级法庭?
尽管两级法庭(家事法庭和最高法庭)均能处理家庭法问题,不过唯有最高法庭才能签发离婚令及《离 婚法》规定的其他法令。若想离婚,您需要到最高法庭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是申请所谓“桌面离婚令”(desk order divorce),即是让您不必出席庭审就能办理离婚的法庭程序。法庭诉讼启动后,假如您和配偶都同意 您向法庭请求的其他法令,您就可以申请法庭令。
如果育有子女,您还需要提交子女抚养宣誓书(Child Support Affidavit),提供额外资料让法庭了解您和配偶的收入及已作好的子女抚养安排。
怎样办理离婚?
要离婚,您需要取得离婚令。唯有法庭才能判令已婚夫妇离婚。要取得法庭令,必须提出法庭诉讼,即使您与配偶只要法庭判令离婚而没有其他诉求。
配偶双方一同填写法庭专用表格提出诉讼是可行的。相比由一方配偶提出法庭诉讼,此举更为节省快捷, 因为不需要将启动诉讼的法庭表格专递给对方配偶,而且无需等候对方放弃答辩。由一方配偶提出诉讼的过程称为“单方离婚诉讼程序(sole divorce proceeding)”,而配偶双方共同提出诉讼的则为“共同协议离婚诉讼程序(joint divorce proceeding)”。两者均称为“无抗辩离婚诉讼程序(undefended divorce proceedings)”。
如果是双方共同提出离婚,所需表格可以联系温哥华翻译公证中心,服务热线604 370 2171或者访问网站 princemountain.com.
在中国领取结婚证的,需要提供原件并做F30表的翻译公证。离婚申请都要上交F37/F38表的,也需要做签字公证。具体如何办理,请联系温哥华翻译公证中心,服务热线604 370 2171或者访问网站 princemountain.com.
法官是否有不批准离婚的理由? 有,它们分别是:
· 共谋欺诈
· 串通默许
· 宽恕纵容
· 子女抚养安排不足
同谋欺诈、串通默许和宽恕纵容的意思是什么?
共谋欺诈是您与配偶为了离婚串通向法庭说谎,可能是在宣誓书中或是通过供词说谎。譬如说,夫妇商 议捏造分居日期以便加速办理离婚。
串通默许是一方配偶鼓励另一方私通或设局让其出轨,以便加快离婚。
宽恕纵容是您已经原谅了配偶的私通或虐待行为。如果您已原谅了配偶,就不能再因配偶不忠或虐待诉 求离婚。
子女抚养安排不足呢?
法官在批准离婚之前,必须确信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费作好妥善安排。大部分情况下,这是指按照子女抚养费指引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论依据是法庭令还是分居协议书。
如果是双方分居超过一年而且在BC省居住超过一年,共同提出离婚,所需表格可以联系温哥华翻译公证中心,服务热线604 370 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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