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如何在安省获得申请硕士毕业生类提名(二)—安省移民提名计划系列译文
Application Guid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 Masters Graduate Stream - Ontario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
小编寄语: 该指南中的信息提供了关于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的具体内容。安大略省政府有权随时改变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中的任何一部分,包括时间限制、提名类别、资格标准、按照类别和证明文件要求分配提名,且无需通知。 【如果您需要贴心省事的申请服务,请直接拨打206-988-0610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吧!持牌移民代理将竭诚为您服务】 |
——翻译自安大略省移民提名计划官网
2.0 资格标准
要获得申请硕士毕业生类提名,您必须符合第2.1-2.7节所列的标准。
2.1 教育
已经所有申请人都必须从硕士学位项目毕业或满足该学位的所有要求,此类项目:
- 至少为期一个学年,
- 属于全日制项目,并且
- 在安大略合格的公立大学完成。
是否属于全日制学习取决于您的大学,但是通常是指每个学年每周至少15小时的课程,包括在工作场所参加的您学习所需的任何培训时间。
您可以在OINP网站上获取有资格提供硕士项目的安大略省大学名单。
2.2 语言能力
所有申请人在一项语言测试中,所有语言能力(读、写、听和说)都必须获得加拿大语言标准(CLB)英语或法语7级或以上。
可接受的测试包括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只要求一般培训类测试)或者加拿大英语语言能力指标项目(CELPIP)(只要求一般测试)证明您的英语水平或法语水平考试(TEF)证明您的法语能力。
您的语言测试成绩必须在提交申请的12个月内取得。
您的每项语言能力都必须至少获得以下最低分数:
能力 |
雅思 |
思培 |
法语水平考试 |
听 |
6 |
7 |
249-279 |
读 |
6 |
7 |
207-232 |
写 |
6 |
7 |
310-348 |
说 |
6 |
7 |
310-348 |
2.3 在安大略省居住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证明其在提交申请之前的24个月内在安大略省至少连续居住12个月。
您必须提供包含您的全名和您在安大略居住地址在内的文件,从而证明您符合此项要求。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话费账单、车险、房屋/公寓保险、水电或能源账单、
- 能证明居住情况的租赁文件、和/或
- 安大略省雇主出具的工资单,如适用。
重要须知:OINP不接受将信用卡对账单作为您满足居住要求的证明。
2.4 安顿资金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和/或收入来支付他们自己及其依亲家属的安置费用。
资金必须是可供支配的资金,可随时兑换为可兑换的货币。“可供支配”指的是您的资金很容易获取,并且无债务或其他金融负债。您必须能够使用这笔钱支付您以及您的依亲家属的生活费用,无论他们是否陪同您来安大略省。
最低资金金额由家庭最低收入标准(LICO)决定,并且以您的家庭人口数为基础。您的家庭人口数包括您及您的依亲亲属,这包括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您未满19岁的子女及其子女,无论他们是否陪您进入安大略省。
想要确定您的家庭人口数需要的安置资金,请查看 IRCC网站上的LICO图。LICO金额每年都会更新。
注意: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数发生变化(例如由于婚姻、孩子出生、死亡、离婚等),您必须通知OINP。请参见
5.4 有关个人信息变更的部分。
自您提交申请之日起一直到您的申请被裁决,您必须保持所要求的最低资金金额。
想要证明您符合安顿资金要求,您必须提交您最近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他们的银行对账单,包括那些在安大略省正在领取就业收入的人员。
- 银行对账单必须包括您的姓名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的姓名、账号、交易号码/金融机构代号、账户余额和货币。
- 银行对账单也必须证明个人账户信用/最终余额满足或超过LICO,除非您提交证明您的资金状况的其他文件。
注意:如果您提供以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名字开立的银行对账单,您必须附上金融机构和/或您的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侣出具的信函,表明您可以使用这些资金。
如果您银行对账单上的账户余额不满足或不超过LICO,您可能需要提供定期存款、股票、共同基金、投资额和/或养老金,以证明您拥有所要求的资金。会立即被偿付然而,您必证明这些资金,并说明偿付价格以及它们无债务或金融负债。
请注意:您所有的资金必须立即可用,并且可转换成可兑换的货币,从而将这些资金计入所要求的安顿资金。
或者,如果您没有最低资金金额,您也可以在安大略省持续领取就业收入或收到安大略省的有效工作邀请函。想要符合资格要求,您当前必须居住到安大略省,并且能够合法地在加拿大工作。您需要提供在安大略省就业的证明或工作邀请函,以证明您的工资状况。
注意:OINP在受理您的申请的任何时间,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资金证明(即最新的银行对账单)。
2.5 在安大略居住的意向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有在安大略省居住和生活的意向。
您需要列出您在安大略省之间已建立的关系。与安大略省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当前和/或之前在安大略省的就业情况、
- 在安大略省的工作邀请函或申请/面试的工作、
- 在安大略省接受的教育、
- 在安大略省从事的志愿工作、
- 在安大略省居住所签署的租赁协议或产权归属、
- 专业网络和社交关系、
- 家庭关系、
- 社会联系或个人关系和/或
- 之前到过安大略省。
2.6 申请时的居住状况
申请人必须通过合法身份在安大略省居住或者居住在加拿大境外。在安大略省内提交申请的个人在提交申请之时必须在加拿大拥有合法身份(例如:学习许可、工作许可、访客记录),并且必须提供加拿大合法身份的证明。
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安大略省外的人员不符合条件。请参阅第1.3节了解有关不合格申请者的详细列表。
2.7 合格期间
申请人满足所有学位要求后即可提交申请;但是,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被授予硕士学位的日期或完成所有学位要求的日期之后的两年内向OINP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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