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变更姓名申请(卑诗省)
Legal Change of Name Application(BC)
本部分包含可以申请合法变更姓名的人士、需要采取的步骤以及申请必需附带的文档。
合法变更姓名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需要四到六周。如果申请文件不完整或未付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页主题有:
- 不需要合法变更姓名的情况
- 谁可以申请合法变更姓名?
- 申请合法变更姓名的方式
- 收费标准
- 所需文件
- 指纹信息
- 变更子女姓名时需要征得同意
- 要求放弃父母同意
不需要合法变更姓名的情况
婚后变更姓名
《姓名法》第3部分允许婚后在没有完成合法姓名变更的情况下采用配偶的姓氏。大多数情况下,要想实现银行帐户、社会保障号码、驾照以及在其他机构的姓名变更,只要出示您当前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即可。
只有如下几种情况需要合法变更姓名,以取得配偶的姓氏:
- 如果您要将出生姓氏添加为中间名,或将其与您配偶的姓氏相结合,来组成新的姓氏。例如史密斯-琼斯或史密斯 琼斯; 或
- 如果您想更新您的移民文件或公民文件来反映新的姓名或婚后姓。
如果您在卑诗省出生和/或结婚,合法变更姓氏将更改出生证和当前的结婚证书上的姓氏。如果您并非在卑诗省而是在加拿大的其他地方出生和/或结婚,请联系您出生/办理婚姻的省份,以了解它将如何影响您的记录。
重新使用出生姓氏
如果您使用配偶的姓氏,您可以随时选择重新使用您的出生姓氏。要更改在银行帐户、社会保障号码、驾照和在其他机构留下的姓名,请出示您的结婚证和出生证明或加拿大公民证书,以证明两个姓氏之间的联系。
变更在卑诗省出生的子女的名字
卑诗省允许在这两种情况下变更子女的名:
- 子女在卑诗省出生,且不满一岁。
- 子女在卑诗省出生,且您可以提供经过认证的证据,表明他/她在12岁之前使用拟定的名。举例来说,证据可以包括:
- 基督宗教洗礼记录
- 学校记录
- 免疫卡
- 牙科和健康记录
- 原住民社记录
出生注册表中列出的所有父母都必须填写法定声明答复: 出生记录上名字修改(VSA 411)(PDF,660KB)。修改费用为27加元,加上见证父母签名的费用,证明文件和更换出生证明的费用。
谁可以申请合法变更姓名?
要符合合法变更姓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
- 19岁或以上(例外-如果您不满19岁且是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中的一方,您可以申请合法变更姓名。)
- 更改自己的姓名,或为其所监护的18岁或以下的子女变更姓名; 以及
- 在申请日期前至少三个月居住在卑诗省,或在卑诗省有永久居留权。
申请合法变更姓名的方式
选项1
使用信用卡在线申请和付款。目前,此选项仅限于变更自己姓名的19岁或以上申请人,而不适用于子女姓名变更。
请打印好申请,将其连同所需证明邮寄至或亲自送到本部分结尾处提供的地址。
选项2
填写变更姓名申请(VSA 529)表格(PDF,1.02MB)时,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填写1(a)和(b)部分。如果您是要变更姓名的子女的父母,您还必须完成第2部分。
将变更姓名申请和所需证明亲自送至或邮寄到如下地址之一:
通过邮件申请
Vital Statistics Agency
PO Box 9657 Stn Prov Govt
Victoria, B.C.
V8W 9P3
抄送:CONFIDENTIAL SERVICES
亲自申请
前往卑诗省政府服务处进行申请。
收费标准
成人(19岁或以上),无依亲子女(18岁或以下) |
137加元 |
成人(19岁或以上),有依亲子女(18岁或以下) |
137加元 + 27加元/儿童 |
儿童(18岁或以下) |
第一个或唯一的子女申请收费137加元,每增加一个子女加收27加元 |
出生或婚姻检索 |
如果在卑诗省进行检索并且不附带证明原件,检索费为27加元 |
合法变更姓名费用包括姓名变更证书,其中列出申请中涉及的所有个人的新旧姓名。
额外费用
- 指纹
- 犯罪记录检查
- 见证您在法定声明上签名
- 认证文件
- 姓名变更后的新身份证件
注意:卑诗省政府服务处代表可以见证您在文件上签名,并复印和认证随申请一起提交的文件,收取少量费用。
所需文件
下表列出了变更姓名申请人的不同类型。如果表格左侧的描述符合您的情况,您应提交表中右侧列出的文件。
如果您... |
请提交... |
是在加拿大出生的19岁或以上的成年人。 |
加拿大出生证明原件。我们只接受包括注册号码的出生证明-不接受纪念性出生证书。 |
是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19岁或以上的成年人。 |
|
18岁或以上,且要求变更自己的姓名 |
您在支付指纹服务时收到的收据复印件。 |
到加拿大之前修改了自己的姓名。 |
变更姓名证书的原件。 |
持有非英语文件。 |
经认证的英语文件翻译件。 |
在卑诗省结婚,未离异或丧偶。 |
如果结婚证已经列出了修改后的新名字,请提供卑诗省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结婚证必须包括注册号码,不能是婚姻许可证或纪念性证书。 |
在卑诗省或加拿大境外结婚。 |
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必须包括注册号码,不能是婚姻许可证或纪念性证书。 |
变更您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的姓名。 |
您子女的加拿大出生证明原件,列出父母或母亲的姓名。 |
变更您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的姓名。 |
以下文件的认证副本: 如果这些文件不是英语文件,提供经认证的英语翻译件。 |
变更您子女的姓名,但现在使用的姓名不同于子女出生证上的姓名。 |
显示当前姓名来历的文档。(即结婚证书、变更姓名证书、解释信) |
将您子女的姓氏改为您配偶的姓氏。 |
结婚证和您配偶的同意书的复印件。 |
变更您子女的姓名 |
父母: 1.每个子女出生登记时列出的所有父母的照片的ID复印件 12至18岁的儿童: 由子女写的一封简短信件,说明他或她想要更改姓名的理由。 *切记让您的子女在申请第7页签名。 |
指纹信息
如果您年满18岁并且打算更改姓名,《姓名法》要求您提供指纹,这是犯罪记录检查的一部分。如果您有犯罪记录,则加拿大警察数据中心(CPIC)数据库中将注明姓名变更信息。指纹仅用于《姓名法》所要求的目的,并且RCMP将把犯罪记录审查的确认函直接返给申请人。
自2014年7月1日起,只接受电子指纹。可在以下机构以电子方式进行指纹采集:
- 大多数加拿大皇家骑警警局
- 温哥华警局
- 维多利亚警局
- 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指纹用于犯罪记录检查的任何RCMP认证的指纹识别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欲查看经认证的公司的名单及其附属公司的信息,请访问:www.rcmp.gc.ca/en/who-can-conduct-criminal-record-check
随变更姓名申请一起提交的指纹信息
指纹服务和犯罪记录检查费用支付后,指纹官员会给您一张收据。请随申请一起提交收据原件的复印件。
变更子女姓名时需要征得其同意
如果变更子女的姓名... |
必须取得如下人员的同意... |
列在子女出生注册表中的第二父母 |
父母中的另一方。 如果您无法获得同意,可以请求放弃父母同意。 |
您的子女年满12岁或以上 |
您的子女。 参见申请第2部分(第7页)。您的子女还必须写一封简短的信,说明他或她想要改名的原因 |
与配偶的姓氏匹配 |
您的配偶。 参见申请第2部分(第7页)。 |
要求放弃父母同意
《姓名法》允许考虑放弃另一方父/母的同意。下表列出了可以批准放弃父母同意的情况。如果您想请求放弃另一方父/母的同意,请考虑最能说明您状况的情形,并提供要求的所有信息。
情形 A
正如法定声明和变更姓名文件中提供的佐证证据所述,开展合理、尽职和充分搜索之后,不能找到另一方父/母。
您需要提供:
- 监护令(申请合法变更子女的姓名之前,请先获得法院命令。
- 申请第9页的完整法定声明。列出完整的邮寄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以及放弃同意的家长的其他联系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另一个父母的行踪:
1.提供您为确定他/她的行踪而做的努力的清单;和
2.通过Facebook等社交媒体、发短信、电邮等途径就姓名变更事宜尝试联系或谈论该话题的证明。
- 如果您已注册家庭赡养费强制执行计划(FMEP),请附上您最新声明的复印件。如果您没有注册FMEP,请附上表明您获得或者没有获得另一方父/母的支持的声明。
- 如果子女年满12岁或以上,让您的子女手写一封简短信件,并注明日期。让您的子女描述他或她想要变更名字的原因。
情形 B
根据变更姓名文件中提供的由政府签发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供同意书的人已死亡
您需要提供:
- 豁免提供同意书的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 监护/监护令或没有法院命令的函件。
情形 C
需要提供同意书的人不合理地选择拒绝提供同意书。
您需要提供:
- 监护/监护令或没有法院命令的函件。
- 变更姓名申请(VSA 529)表格(PDF,476KB)第9页的法定声明。
- 通过Facebook等社交媒体、发短信、电邮等途径就姓名变更事宜尝试联系或谈论该话题的证明。
- 如果您已注册家庭赡养费强制执行计划(FMEP),请附上您最新声明的复印件。如果您没有注册FMEP,请附上表明您获得或者没有获得另一方父/母的支持的声明。
- 如果子女年满12岁或以上,让您的子女手写一封简短信件,并注明日期。让您的子女描述他或她想要变更名字的原因。
情形D
根据法定声明和证据证明,要求提供同意书的人有精神障碍。
您需要提供:
- 监护/监护令或没有法院命令的函件。
- 医生的信件/法院命令,说明放弃同意的人不能理解他或她将签署的是什么。
- 如果子女年满12岁或以上,让您的子女手写一封简短信件,并注明日期。让您的子女描述他或她想要变更名字的原因。
情形E
不可能征得另一方父/母同意的一些例外情况。除非您可以提供法院下达的有效限制令/另一方父/母与子女之间禁止联系的命令,否则此选项不适用。
您需要提供:
- 监护/监护令或没有法院命令的函件。
- 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 法院下达禁止联系命令。
- 法院下达禁止令。
- 警方的函件表明,如果您试图与要求提供同意书的父/母联系,您将面临危险。
- 如果子女年满12岁或以上,让您的子女手写一封简短信件,并注明日期。让您的子女描述他或她想要变更名字的原因。
注意:
- 本文件提到的要求仅供参考,人口统计局的总注册官有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 法定声明中作出的声明被视为相当于在法院作出的声明,如果发现有欺诈信息,可以作为对申请人进行起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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